【亞太日報訊】(記者徐超)德國聯邦議院7日一致通過一項新法案,擴展有關性犯罪的司法定義,旨在降低性侵嫌疑人受起訴的法律門檻,進一步保護女性。根據這一新法律,即使在性行為中沒有反抗,女性只要明確說“不”即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拒絕”,有關性行為可構成強奸。
根據德國有關性犯罪的現行法律,受害者必須在性侵過程中做出過反抗動作才能證明性侵事實的發生,只是口頭說“不”不足以認定性侵嫌疑人有罪。對於什麼構成對性行為的“認可”或“拒絕”,法律沒有明確定義。
新法案通過後,受害者的身體動作和言語都會被列入考慮範疇,以確定是否發生強奸行為。理論上說,被侵害人口頭說“不”就證明“拒絕”的意願,可構成強奸。如果一名女性因懼怕遭受更嚴重暴力而沒有反抗,那麼性侵者依據現行法律獲罪的難度較大,但依據新法律更易受到法律懲罰。
長期法律漏洞
長期以來,不少女性權益組織批評現行法律過時,認為德國在保護女性免受性侵的法律上落後於其他發達國家,經常讓性犯罪者逍遙法外,同時打擊女性受害者報告案件、追究責任人的積極性。
根據德國司法部長海科·馬斯引用的數據,德國每發生10起強奸案,只有1起得到報告;所有強奸案訴訟中,被告獲罪的比例只有8%。
今年早些時候,29歲的德國模特吉娜—莉薩·洛芬克遭兩名男子迷奸一案的裁決引發德國社會非議。這一案件中,洛芬克聲稱遭兩名男子下藥和強奸,並被拍下犯罪視頻。媒體報道,事後流傳到網上的視頻中,可以清楚聽到洛芬克說出“停下,停下”和“不要”的話。不久前,一家法庭作出裁決,認定兩名男子的強奸指控不成立,同時認定洛芬克作偽證,判罰2.4萬歐元(約合2.7萬美元)。
這一爭議判決被不少人比作德國版的“斯坦福精英性侵案”。美國斯坦福大學一名白人學生犯下強奸罪行,原本面臨最高14年監禁,但因“名校生”、“運動健將”等光環而獲得法官輕判,實際或只需入獄3個月,引起美國輿論嘩然。
難民問題助推
德國聯邦議院不少議員先前對修改有關性犯罪的法律猶豫不決,理據之一是不少性侵案往往沒有第三方目擊者在場,因而難以證實受害者是否說過“不”。
半年多前,科隆市跨年夜發生大規模性侵事件,引起德國國內有關女性保護的激烈爭論,改變了不少議員的看法。
那次事件後,警方共接到1100多起報案,其中近半數與性侵有關。然而,科隆當地法院迄今僅給數名涉案人員定罪,但他們的罪名都為盜竊,無關性侵,刑罰也緩期執行。不少德國人再次將矛頭指向刻板的法條,即受害者只有抵抗了才能證明性侵行為的發生。
科隆警察局長承認,由於事發地監控錄像質量不高,警方難以清楚地辨認嫌疑人,恐怕絕大多數嫌疑人可能逍遙法外,永遠不會遭到逮捕。(新華社專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