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学生实习致残 校外实习何时能规范?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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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6日电(记者 张尼)近日,一起“学生工厂实习受伤致残”事件引发舆论关注。6日,涉事学校对媒体回应称,将一直为受伤学生治疗到满意为止。

19岁的学生,本是前途大好的年纪,但却因为一场事故落下残疾。人们不禁要问:为何职校学生实习意外频发?谁应该为此负责?所谓的实习背后又有怎样的利益输送?

**学生实习致残 **

学校:不强制实习、将治到满意

据媒体报道,受伤的学生小鹏是湖南临武县职中学生。他透露,今年1月,学校“强制”要求他到工厂实习,否则将影响毕业。

小鹏称,他负责操作机器压制电池生产材料,一天干活11个小时。

今年2月19日,小鹏右手被卷入机器,手掌像脱手套一样褪到指尖。经抢救,小鹏的食指只保住了一节,中指只保住半截,无名指也严重受伤,造成残疾。

“带我的师傅是学校二年级的学弟,出事时工厂可能为了保护机器,没有将滚子拆下来,耽误了1个多小时才倒开机器将我的手‘吐’出来。”小鹏对媒体透露。

事后,小鹏所在学校和实习企业对于治疗和赔偿费用问题的态度却令外界质疑。

早前媒体报道称,学校让小鹏自行找工厂协商,而工厂则要求小鹏回去先做康复治疗。另外,临武职中表示相关情况已上报县委宣传部。

6日,该事件又有最新进展。

据媒体报道,6日,该校相关负责人透露,学校又重新与小鹏进行了协商,会一直治到小鹏满意为止,并且小鹏可以自己选择医院与专家。另外,涉事的企业方面也表示,一直在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处理。

而针对学校“强制”实习的质疑,该校老师回应,学生的实习是必要的课程,会提供部分企业供学生选择,但不会强制。小鹏实习的公司距离学校一公里左右,是出于方便才与该公司合作的。

资料图:钢筋加工线(图文无关)

学校、企业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

19岁的年轻学生,因为一场事故造成不可逆转的身心伤害,令人唏嘘。那么,涉事的学校和企业是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新年律师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已经明确,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他表示,受伤学生若一天确实工作11小时,明显违规。

另外,上述《规定》中还明确,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实习单位应当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结合具体情况,涉事企业涉嫌违反相关劳动、安全生产管理等行政法律法规,劳动监察和安监部门可介入调查,依法追究责任。”张新年表示。

另外他强调,若学校存在强制学生实习的行为,则其做法明显涉嫌违规,学生可以向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反映。对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资料图: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与工艺师在线互动。(图文无关) 李佩珊 摄

强制实习屡禁不止,何时不再把学生当“摇钱树”?

近年来,针对强制学生实习的乱象,教育部等部门已经多次出台政策文件。

例如,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就曾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明确要求,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另外,该规定对学生实习的安全保障问题也有明确。

教育部2019年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再次强调,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学校和实习单位要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

然而,面对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仍有不少无良学校和企业“顶风作案”,学校强制学生实习事件频繁发生。

2017年,沈阳一高校强制700名学生到富士康实习,被辽宁省教育厅叫停;2019年,河北某职业学院的学生向媒体反映,他们被学校安排到与专业毫不相干的实习岗位;2020年,山东省沂水县一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期间坠亡;前不久,湖北一17岁职高学生在深圳实习期间从宿舍楼跳下死亡……

职校学生实习为何乱象丛生?

有业内人士此前曾对媒体分析,学生们名义上为实习,但基本上已经成为和学校脱离关系的“工人”。对于工厂来说,无论是劳务公司组织的工人还是学校组织的学生,都得向组织者支付劳务中介费,学校组织的学生越多,收获的利润也将更加可观。

此外,一些职业学校将学生随意送到一些与专业无关的企业实习,甚至以此牟利,更是背离了职业教育的初衷。

在国家大力推行职业教育的今天,实习实训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一环,应当严格规范。

希望类似的悲剧不再上演,不要再让学生成为无良学校与企业的“摇钱树”和“牺牲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