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韩帅南 摄
中新网昆明8月25日电 (韩帅南)“2020年以来,云南省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主任曹俊25日表示。
当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情况。曹俊还指出,2020年以来,云南省部分区域水环境形势严峻。6月,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察组对玉溪市星云湖、杞麓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他表示:“专项督察意见已经反馈被督察州市,正在推进整改。”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区域督察三办主任梅红雨介绍,今年以来受异常气候以及东南亚国家烧荒等因素影响,云南省部分州市出现空气质量下降的情况。对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察组分赴西双版纳州、临沧市、红河州、文山州开展为期12天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随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督察组向4个州市反馈了专项督察意见。目前,相关州市已经按照专项督查的整改方案,抓紧推进整改落实。
发布会上,曹俊介绍了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情况。
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云南省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2个整改问题已完成41个,1个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剩余10个中长期事项正在按计划进度有序推进;1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共问责30个责任单位、79名责任人。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58个问题完成整改43个,正在整改15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问题和洱海生态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案件,共问责单位43个、责任人167人。
在督察整改成效方面,从2018年起,云南省每年安排37亿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较2016年增长约4倍。6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成立管理机构,约14.8万辆黄标车完成淘汰,6个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建设。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滇池流域、洱海流域率先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曹俊表示,通过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这个重要制度和平台,云南省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助力中国最美丽省份和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