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上訪媽媽”唐慧將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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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8月10日,被釋放的唐慧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新華社記者龍弘濤攝。

8月10日,湖南省宣傳部發佈消息,確認已撤銷永州市勞教委對“上訪媽媽唐慧的勞教決定。

六年前,唐慧11歲的女兒樂樂(化名)被秦星、陳剛等人誘騙、強姦并賣入色情場所,先後被逼賣淫100多次。今年6月,在經歷兩次發回重審,前後四次判決后,法院判處色情場所老闆秦星、周軍輝兩被告死刑,其餘被告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唐慧希望判處7名被告人全部死刑,并認為當初包庇秦星等被告人的涉案民警仍逍遙法外,於是多次到法院、省市有關單位和公共場所上訪,要求懲處她所指稱的包庇被告人的執法人員。

8月2日,唐慧因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被湖南省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勞教委)處以勞教一年半。唐慧不服勞動教養決定,於8月7日向湖南省勞教委提出了書面復議申請。勞教委經審查,決定受理,並依法啟動了復議程序。

勞教委調查認為,鋻於唐慧女兒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嚴重傷害,需要特殊監護等情況,對唐慧依法進行訓誡,教育更為適宜,可以不予勞動教養。決定撤銷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決定。

同時,唐慧反映的關於永州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問題,湖南省政法委組織的聯合調查組正在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