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红十字会累计受捐逾1800万元:一律不得提取管理费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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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王琳 摄

中新网哈尔滨2月1日电 (记者 王琳 史轶夫)1日,黑龙江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有关情况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在哈尔滨举行,黑龙江省红十字会现场表示各级红十字会一律不得提取管理费。截至1月31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共接受捐赠款物价值人民币1848.16万元。

其中,黑龙江省本级接收1248.15万元,地市红十字会接收600.01万元。对于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哈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定向向湖北省红十字会捐赠价值1000万元的药品,药品分几个批次运往武汉,目前第一批捐赠药品已经到位。定向捐赠给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的感冒解毒灵颗粒等药品也已到位。

另外,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拨付黑龙江省的连花清瘟胶囊,以及万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的胸腺肽肠溶片等药品,已交由生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其它捐赠款物,黑龙江省及各市(地)红十字会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由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关于捐赠款物的管理,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在款物接收方面,捐款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捐赠款项全部汇入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募捐专用账户;及时出具黑龙江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所有捐赠物资经两人以上清点核实后,逐笔登记入帐,按物资品种分类造册登记,做到每批次物资均有捐赠函、入库单等,并给捐赠者开具专用收据。

在款物的使用方面,在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者的意愿的基础上,捐赠款物在黑龙江省指挥部统一安排下调配使用。各级红十字会一律不得提取管理费。款物监管方面,主动接受黑龙江省审计厅跟踪审计,并将捐赠者的姓名和捐赠数量、日期在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