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王石姚振華:一個說杠杆超20倍,一個說最多2倍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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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7月6日晚間,萬科發佈公告稱,钜盛華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A股占公司總股份的比例為25.00%。這意味著,萬科股權之爭中寶能系將觸發其第5次舉牌。持續近一年的萬科股權之爭或硝煙再起。

“新華視點”記者近日專訪了萬科董事會主席王石、寶能系實際控制人姚振華。

姚振華:符合條件的董監事可通過選舉重回崗位

王石:他們真有能力管好這家公司嗎?

去年7月起,寶能系持續增持萬科,到12月萬科停牌前其股份超過24%,成為萬科第一大股東。“我們投資萬科既是去年股災時回應國家號召的救市行動,又是‘新國十條’背景下保險資金對接實體經濟的內在要求。”姚振華說,我們投資萬科股票是希望分享投資回報,做萬科的戰略投資人。

“我剛開始接觸姚振華時,他說寶能是想做財務投資者。”王石說,但明顯寶能是想控制公司,做一些“想做的事”。

今年3月,萬科宣佈將以定向增發的方式引進深圳地鐵作為戰略合作者。這一方案遭遇寶能系及事件角力另一方華潤的明確反對。“該重組方案嚴重違背上市公司和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姚振華說,經測算,萬科對深圳地鐵增發後,現有股東的權益將被攤薄約5%。

“引入深圳地鐵既能解決萬科的股權之爭,又符合萬科的戰略轉型需求。具體的增發價格還可以談,是個技術問題。”王石說,從長遠利益看,由於獲得了深圳地鐵優質專案的“優先權”,所有股東幾年後的收益就足以覆蓋攤薄產生的成本,合作能得到資本市場的最大認同。

6月26日,寶能系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罷免包括王石、鬱亮等在內的董事、監事,萬科股權之爭驟然升級。

姚振華這樣解釋寶能的想法:我們作為萬科的第一大股東,投入最多,迫切希望萬科能夠健康發展。但本屆董事會無視股東利益行事,強行要引進深圳地鐵,我們這才提議罷免董事會和監事會,符合條件的人選依然可以通過選舉重回崗位,這並非是外界所說的“血洗”董事會。

王石則認為,寶能在資本市場興風作浪不是個案,舉牌過南玻A、韶能股份等公司,都是強行進入,然後改造董事會。“寶能成為大股東才幾個月,就要罷免整個董事會、趕走整個管理層。他們真有能力管好這家公司嗎?這像一般投資者的想法嗎?”

姚振華:我們對事不對人,從大局出發儘快平息紛爭

王石:引入深圳地鐵的方案可以繼續往前推進,萬科應該說還有時間

圍繞萬科控制權爭奪,輿論廣泛關注。國資委、證監會、保監會等監管部門都對此作出回應。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7月1日表示,萬科事件各方應著眼長遠,把保護投資者利益、促進公司長遠發展放在首位。

談到萬科事件未來的走向,姚振華表示,我們希望推動萬科董事會與監事會的合理改組,選出能夠為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的董事會和監事會,推動萬科成為真正具有優良治理結構的上市公司,回到依法治理的軌道上來。

“我們將本著對事不對人的態度,從大局出發,從全體股東利益出發,從萬科長遠發展出發,以最大的誠意與各相關方進行坦誠溝通,儘快平息紛爭。我們相信萬科一定能夠順利、平穩渡過此次事件,也相信萬科的明天會更好。”姚振華說。

王石樂觀地表示,引入深圳地鐵的方案董事會已通過,可以繼續往前推進。重組方案最終還要召開股東大會決定,這個程式最快也要兩三個月時間。因此,努力改變局面,萬科應該說還有時間。

“我們相信市場的力量。”王石說,萬科團隊是非常優秀、盡責和自律的,應當摒棄魚死網破的鬥爭哲學,在多元社會和市場經濟的框架下,找到一種折中的、共贏的方案往前走。

萬科事件角力的另一方華潤表示,反對萬科資產重組方案,對寶能罷免提案有異議,並稱會從有利於萬科發展的角度,考慮未來董事會、監事會的改組。

最新公告顯示,2016年1-6月,萬科累計實現銷售面積 1409.0萬平方米,銷售金額1900.8億元,行業領軍者地位沒有動搖。

姚振華:萬科在引進深圳地鐵時從未與股東和董事進行溝通

王石:如果萬科是“內部人控制”,那麼過去30年萬科都是“內部人控制”

萬科股權之爭劇情反復,事態不斷升級,已成為當前資本市場的標誌性事件。“依法依規,按照法治化、市場化的原則,事件一定能夠得到解決。”不少專家表示,萬科事件的意義早已超越事件本身範疇,值得各方深思,也呼喚中國資本市場進一步完善。

一是完善股權並購監管機制。萬科事件中,交易各方資訊披露、資金來源審查等問題引發外界質疑。萬科獨立董事華生說:“萬科事件各方信披不充分,讓投資者疑慮重重,甚至連我這個獨董都不清楚怎麼回事。”

“寶能系”舉牌的資金來源和杠杆行為是否合規?王石認為,寶能系杠杆或在20倍以上,“用很高的成本集資,再放很高的杠杆來做高風險的股票投資,不斷舉牌,攻城掠地,會對實體經濟產生不良影響。”

“我們內部也進行了嚴格的壓力測試,測試結果顯示即便在最不利的情形下我們的現金流水平、盈利能力依然保持良好水準。”姚振華說,寶能旗下的钜盛華投資萬科的資金來源風險可控、合法合規,實際杠杆倍數為1.7,最高不超過2:1,完全處於安全範圍以內。

二是規範上市公司治理。華潤、寶能都直指萬科“內部人控制企業”問題。姚振華說,萬科在引進深圳地鐵時從未與股東和董事進行溝通,在無具體可靠的重組標的情況下以重組為由、火速停牌,阻止投資者交易,違背了市場規則,嚴重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基本權益。此外,萬科事業合夥人制度未經股東大會審議,也未進行詳細的資訊披露,游離於萬科正常管理體系控制。

對此,王石回應說,如果萬科是“內部人控制”,那麼過去30年萬科都是“內部人控制”。“內部人控制”了30年,把一個小微企業控制成全世界最大的房地產公司?萬科歷來都是公司治理的典範,怎麼會一下子變成內部人控制了呢?

至於萬科的合夥人制度、“德贏計畫”和“盈安計畫”,王石說,這些都是經過董事會批准,用於激勵員工的合理合規做法。

三是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利益。“我們在肯定萬科乃至其他創始人和經理團隊做出很大貢獻的公司時,不要忘記不說話的股東,一定是股東的正確選擇,然後才有了公司的高速成長。”姚振華說。

“有些人強調資本的力量,但大股東的權力也不是沒有邊界的。”王石說,寶能種種意圖控制公司的做法,對於中小投資者是一種傷害。當然,萬科管理層在處置此次事件時,也有很多不當之處值得反思和檢討。

專家表示,萬科事件參與各方出於各自利益,爭奪公司控制權無可厚非,但一定要在制度、規則的框架下進行博弈。依法依規,按照法治化、市場化的原則,事件方能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