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七国性骚扰调查结果出炉 法国没有想象中“浪漫”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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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青木 潘亮 高文宇

最近一段时间,性骚扰丑闻在世界各地呈“井喷”之势,游走于不同行当各类“猥琐油腻”的痴汉色狼一时间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然而,最新调查发现,世界各国对于性骚扰行为的界定还存在不少差异,对于不良行为的应对与处理方法,不同国家和不同文化群体还真得进一步做出区分,以便“对症下药”。

性骚扰存在大量“模糊地带”

据“德国之声”网站11日报道,根据欧盟基本人权机构2014年的调查研究,性骚扰现象在发达的欧洲是普遍现象,平均每两位女性就有一人曾经是性骚扰受害者。其中,北欧国家瑞典竟然是性骚扰“重灾区”:该国逾八成受访女性表示,从15岁起她们至少有过一次被骚扰的经历,丹麦、法国、荷兰和芬兰女性也有类似经历,而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波兰等国家的数据比例要低于前者。专家指出,这一数据不代表性骚扰现象“北、西欧比东、南欧更严重”,只不过发达国家对该类不良行为更为重视、抵制更为公开化;而有些国家仍将性骚扰视为不愿对外公开的“丑事”,敢于揭发和曝光的受害者相对较少。

美国《新闻周刊》11日报道称,为了弄清不同国家对性骚扰行为的具体界定,英国民调机构Yougov对欧洲多国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调查研究,向德国、英国、法国、丹麦、瑞典、芬兰和挪威7个国家共8490名被测试者发送了问卷。结果显示,对于恶劣的、“显性”的骚扰情节,欧洲诸国基本可以达成一致:比如从女性的裙底拍照、公然提出性要求,以及令人极度反感的“咸猪手”和“暴露狂”等。诸如此类的“明枪”容易防范,但在更多情况下,性骚扰往往以更为隐晦的形式出现,让人防不胜防。在Yougov的调查中,就发现了大面积的“模糊地带”,不同国家的被调查者对性骚扰的界限呈现出较大的态度差异。

“隐形”骚扰难判定

在媒体看来,“隐性”的性骚扰行为可能表现为来自异性上司“关怀备至”的颈部按摩,也有可能是一声口哨、一个“飞眼儿”,或者一句轻浮的言语调戏。德国《本地报》称,调查显示,相比其他国家,丹麦和德国的受访者对于这种隐晦行为的“宽容度”较高。

例如,“瞄胸”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但德国只有29%的受访者认为这是性骚扰,丹麦的比例只有26%,是这一单项中比例最低的两个国家。相比之下,在社会风气一贯被认为“自由开放”的法国,却有约一半的受访者将这种行为视为性骚扰,英国和芬兰位居其后。对异性大开“黄腔”也不是什么好习惯,但丹麦只有17%的受访者认为这种行为构成骚扰,德国的比例是35%。相比之下,英国对于“荤段子”表示反感的受访者高达约7成,其次是法国和芬兰。

此外,在“异性邀约”这个单项上,全部7国的受访者均表现出较为开放的态度;但在“眉来眼去”这项上,法国再次令人大跌眼镜:该国仅有23%的受访者认为对女性“放电”“送秋波”无伤大雅。

“反性骚扰革命”进行中

随着世界各地不同行业接连被踢爆存在性骚扰现象,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认识到这种“恶习”所带来的威胁,她们在选择发声为自己讨回公道的同时,也希望用自己的经历提醒其他姐妹免受伤害。目前欧洲各地正发起“#metoo”等网络活动,许多女性大胆站出来对性骚扰行为提出指控,一些国家还举行了反性骚扰游行。有媒体认为,各国女性正在进行一场改变社会的“反性骚扰革命”,以让性骚扰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不过,德国电视一台认为,要真正改变性骚扰问题,还是要提升男女间的平等关系,并提高法律约束力。据了解,德国和瑞典等欧洲国家已经出台了工作场所拒绝性骚扰的法规。法国法律也对性骚扰有着明确的界定标准,受害人不仅可以报案要求惩戒“施暴者”,还可以通过劳资调解法庭,以雇主没有保护好员工利益为由进行起诉。

舆论认为,政府应该监督企业执行反性骚扰法规,而受害者也应该在遇到问题时主动求助反性骚扰救助机构。欧洲妇女反职场性侵协会发言人称,很多受害女性往往只想惩罚骚扰者而忘记向雇主施压,其实向劳资调解法庭申诉也是一条保护自身的重要途径。

(来源: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