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觀察 | 打砸緬甸中資企業,幕後真相是什麼

亞太日報

text

文|亞太日報評論員黃日涵

2月24日,一則《緬甸中企遭衝擊:兩三百人打砸 7名中國員工被控制》的消息被迅速傳播,中國駐緬甸大使館也在第一時間回應,瞬間中國企業在緬甸投資面臨的風險再度被熱議。

眾所周知,緬甸密松水壩2011年停擺之後,已經一定程度影響到中國企業入緬淘金的熱潮。這一次緬甸仰光中國服裝企業被打砸的事件,更是讓一些想進入緬甸的中資企業心理犯起嘀咕,那麼這次事件的內幕是怎樣的?

圖為緬甸罷工工人,中國服裝企業員工現場拍攝。

其實,對於這個事情我們應該客觀來看。這家叫杭州百藝紡織制衣(緬甸)有限公司的企業在對外宣傳上說自己是一家美資企業,總投資1800萬美元。既然是美國資本的企業,應該去找美國大使館處理這個事情更為妥當,但對於這家企業雇傭的中國籍工人,中國駐緬甸大使館都會提供必要的説明。回到事件本身,這家紡織制衣廠的事件其實已經發酵多時,之前已經罷工過兩次。但是事件一直沒有得到妥善的解決。

根據緬甸政府公佈最低工資標準。自2015年9月1日起,緬甸將在全國境內實行每日3600緬元(約合2.8美元)的最低工資標準。從這之後,緬甸各地尤其是仰光工廠的老闆和工人之間爆發的勞資矛盾糾紛,幾乎已經是家常便飯,尤其是依賴訂單生存的成衣行業。

一方面是員工要求漲薪的訴求,另一方面卻是企業主難以為繼的生意,所以目前在緬甸的中國服裝企業舉步維艱。從帳面上來看,一天2.8美元的最低工資看似不高,但相對於緬甸國內整體的收入水準來說,2.8美元一天的工資加上福利待遇,也並不低。

除此之外,由於緬甸的社會轉型時間並不長,大多數的工人,職業技能水準較低,往往無法達到企業主的生產需求。緬甸當地工人的熟練水準不要說和中國工人相比就是同孟加拉工人相比都存在一定的差距。企業主的需求和工人實際能力之間的差距,使得這二者矛盾難以調和。

屋漏偏逢連陰雨,2016年新修訂的《工廠條例》更是規定,緬甸境內的工廠以及企業,要想讓工人加班,必須向勞工法審核局彙報具體的加班時間,《勞工法》規定工人上班時間每天不得超過8個小時,每週加班時間不得超過12個小時,否則雇主或總經理將依照法律被罰款200萬緬元,並且將判不超過3個月的有期徒刑。僅在2016年1月到10月就已經有80多家企業被勞工局處罰,被法庭庭審的13家工廠裡就有6個成衣廠。

圖為緬甸罷工工人,中國服裝企業員工現場拍攝。

由此可見,中國成衣廠要在緬甸生存下去也是困難重重。為了解決這一矛盾,在緬甸的中國企業只能採取增加自動化設備以及裁員的方式。這樣一來看似從表面上解決了矛盾,但埋下了更深層次的隱患。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副研究員宋清潤表示,這次打砸事件中,不僅有勞工訴求,而且有之前離廠的一些員工參與到其中要求回去上班,這些因素交織在一起使得事情更加複雜。

根據《緬甸金鳳凰》報社記者張翀提供的資訊,近些年在仰光遭遇罷工的企業不僅有中國大陸企業,韓國企業、台灣地區企業以及緬甸自己的工廠也同樣面臨這樣的問題。但發展到大規模打砸搶事件卻不多見。更需要注意到的是隨著緬甸民盟的執政,緬甸國內的開放程度越來越高,緬甸國內的非政府組織也變得越來越多。

目前在緬甸出現了很多工會組織,而且大多數緬甸國內出現的罷工活動發起人往往都不是工廠的員工而是專職的工會人員,也不能排除這些組織有幕後機構在支援的可能性。甚至域外大國勢力的滲透也可能成為這些勞工組織發起罷工的深層原因,這些都是中國企業赴緬投資過程中需要格外注意的。

對於緬甸當局而言,要想解決緬甸的長期發展問題,也需要從政府層面與相關機構合作,加強國內勞動力市場的培訓,提高緬甸勞工的素質。但歸根結底,中國企業自身也需要加強內功的修煉。舟輕不覺動,纜急始知牽。中國企業尤其是利潤微薄的民營企業在入緬投資之前,一定要充分瞭解當地的法律法規以及各項風險,未雨綢繆,不要出現了風險再後悔莫及。

作者簡介:

黃日涵,華僑大學國際政治系主任,中國與全球化智庫一帶一路研究所所長

亞太日報觀察專欄作者均為國際問題專家及資深新聞從業人員,長期從事國際研究和報導,他們秉承亞太日報原創、獨家、深度、開放、聯動的理念,以獨特的視角評述當今國際大事。

(亞太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