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3人疑涉選舉舞弊遭廉署起訴

APD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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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香港廉政公署大樓外景。資料圖片。

香港廉政公署21日表示,已落案起訴一對夫婦及其女兒,控告他們在2011年九龍城區議會選舉(土瓜灣南選區)中涉嫌舞弊。

廉署表示,3名於20日(星期二)被起訴的被告為麥蘭清,56歲,其夫倫銳強,60歲,同為退休人士,及其女倫寶怡,27歲,補習社助理主任。

他們各被控以一項罪名,即在選舉中投票時作出舞弊行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6(1)(b)(i)條。

倫銳強及倫寶怡另各被控以一項交替罪名,即在選舉中投票時作出舞弊行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6(1)(b)(iii)條。

廉署表示,3名被告將於22日日(星期四)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罪行。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1年11月6日,在2011年九龍城區議會選舉(土瓜灣南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他們涉嫌向選舉事務主任提供達關鍵程度的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即以他們的名義向選舉登記主任遞交的選民登記表上顯示的地址,是他們的唯一或主要居所,而其後在該選舉中投票。

廉署調查顯示,案發時3名被告居於選區以外,從未在報稱的地址居住。

交替控罪指倫銳強及倫寶怡涉嫌以相同目的,罔顧後果地向選舉事務主任提供達關鍵程度的虛假或誤導性數據。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22日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