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進出口報關費將減半。新華社記者耿玉和攝。
據來自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的消息,為減輕進出口業界的經營成本,自2012年8月1日起,在《進出口(登記)規例》下所指明的貨品報關費將減半。
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18日表示,立法會17日通過《2012年進出口(登記)(修訂)規例》,按2012至2013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將進出口報關費減半,並於8月1日落實。
根據現時《規例》,任何人凡輸入、輸出或轉口任何並非獲豁免物品,均須在14天內就該物品向海關關長呈交進口或出口報關單,並繳付報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