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瑩:制定或修訂各項法律要加強反腐敗內容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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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曹典、商意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發言人傅瑩4日表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落實中央提出的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的重要任務,在制定或修訂各項法律的過程中加強反腐敗的內容。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發佈會4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傅瑩在回答關於反腐的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傅瑩說,治理貪腐是現代國家治理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三年來大力反腐敗的成效非常顯著,也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

中紀委4日發佈消息,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珉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傅瑩表示,這正說明反腐敗沒有死角,包括全國人大和各級人大,只要有人大代表涉嫌違紀違法都應該面對紀律的審查或者法律的審判。本屆人大以來,到去年底,已經有43人辭職,罷免27人,這些人不少都是因為違紀違法。

傅瑩說,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在反腐敗的治本之道上積極發揮作用,落實中央提出的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的重要任務,在制定或修訂各項法律的過程中,要加強反腐敗的內容,構建中國完善的反腐敗法律規範體系。

傅瑩介紹,今年準備修訂行政監察法。在國際方面,正在制定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人大常委會也已經批准了與51個國家有關刑事司法協助的雙邊條約。作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方,中國將和其他締約方一起加強合作。“這些制度的完善有利於中國更好、更有效地開展境外追贓、追逃活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