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國會彈劾羅塞夫始末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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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劉彤 楊江玲)8月31日,巴西參議院全會在第三輪表決中以61票贊成、20票反對,超過所需三分之二以上票數支持通過對羅塞夫總統彈劾案。羅塞夫即刻被罷免總統職務,代總統特梅爾正式就任總統。

依照巴西憲法,國會對總統彈劾首先應在眾議院開啟,須組成特委會撰寫彈劾報告,並提交全體會議付諸表決。如果眾議院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彈劾案隨即進入到參議院,其程序也與眾議院相類似,只是出於慎重起見要經過三輪表決,且最後一輪表決須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參議員支持。

2015年12月2日,巴西眾議院議長接受了反對派的彈劾申請,標誌著對羅塞夫總統彈劾程序正式開啟。當時,執政聯盟在國會尚擁有多數議席,形勢本來還對政府有利,但隨後就急轉直下,多數參與政府的政黨紛紛退出執政聯盟,使彈劾案於今年4月17日在眾議院以多數票通過。

彈劾案在進入參議院後,形勢對於羅塞夫依然不利。在5月12日舉行的首輪投票中,彈劾案以55票贊成、22票反對獲得通過。根據憲法,羅塞夫被暫停總統職務,由副總統特梅爾出任代總統。在8月10日的第二輪表決中,以59票贊成、21票反對再次通過彈劾案。

在眾議院和參議院的彈劾報告中,均指控巴西政府存在嚴重財政違法,即為解決財政入不敷出問題,要求國營銀行代為墊款,這在事實上構成了貸款行為。法律規定,政府舉債必須得到國會批准。因此,作為政府的領導者,羅塞夫犯有“瀆職罪”。但羅塞夫否認財政違法,認為彈劾是反對派的“柔性政變”。

此間輿論認為,彈劾案之所以獲得通過,首先是因為羅塞夫經濟政策失敗,巴西經濟去年大幅衰退3.8%,導致民眾對其執政由支持轉為不滿。其次為巴西石油公司腐敗案,對她所屬勞工黨的聲譽造成毀滅性打擊。

羅塞夫是巴西歷史上的首位女總統,她作風乾練、強硬,素有“鐵娘子”之稱。特梅爾為法律學教授出身,曾長期擔任聯邦眾議員並3次出任眾議長。他在接任代總統時曾表示,政府當務之急是拯救處於衰退中的經濟,為此他呼籲全國團結起來,致力於恢複國家的信心與經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