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黃牛”炒賣蘋果手機並不違法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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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記者記者蘇曉、顏昊】備受全球用戶關注的蘋果公司最新產品,iPhone6及iPhone6Plus今天起在香港等九個國家和地區首發。在香港的多家蘋果零售商店外,眾多手機炒家以高於官方售價數千元不等,等待收購機主們出售還沒捂熱的iphone。

記者在銅鑼灣蘋果商店外看到,不僅有香港本地的“黃牛,還有來自內地深圳的“黃牛。在眾目睽睽之下,新機主與職業炒家討價還價,轉售圖利是雙方共同的目的。而據記者觀察,現場有香港警務人員維持秩序,但對於黃牛的收購行動,一直沒有干預。

在香港,囤貨居奇在很多情況下都不是違法行為,在這個全世界最自由經濟體,炒賣樓花、炒賣骨灰盒,炒賣奶粉……一切供不應求的商品或服務都有炒家的身影,而且絕大部分炒賣行為都不違法。

根據香港現行法例,有一種炒賣演唱會門票屬於違法行為——炒賣娛樂活動的門票。

根據香港現行法例一百七十二章《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六條,任何人若在公眾地方售賣或要約出售門票,或在其他地方以高於籌辦者就活動所定的價錢出售門票,即屬違法。違者可被罰款2000港元。

這一法例的訂立是在六十多年前。香港上世紀五十年代,電影院炒黃牛盛行。昔日戲院的職員,經常訛稱門票售罄,暗中卻把票子留給“自己人,再以高價賣出。炒賣門票的人,事先不用付款,若是未能賣出,票子退回給職員;成功以高價售出者,則與職員攤分利潤,令戲院蒙受損失。影院的老闆一致反對,逼使政府立例,禁止“炒黃牛。

同樣,炒賣海洋公園、迪士尼樂園等娛樂場所的門票也是違法行為,內地遊客切勿從“黃牛手中購買這些地方的門票。

然而,香港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任何商品的炒賣、不論是iPhone或是奶粉,如果政府覺得炒賣會影響到民生,就可以向特區立法會遞交法案以研究是否需要規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