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评论员 李苏宁
我国向巴基斯坦出口F-22P护卫舰,S-20潜艇以及联合研制的JF-17“枭龙”战机时,都会连同生产线一起出口或转让生产技术。比如,向沙特出口“彩虹-4”无人机时,就是转让技术并出口生产线。巴基斯坦也因此拥有了生产现代护卫舰、常规潜艇、三代战机的能力,沙特则能生产媲美美制“捕食者”的同类无人机。向其他国家出口或转让火箭炮、坦克等技术的案例不胜枚举。
很多朋友认为,出口整机是更好的选择,因为直接出口生产线,转让技术,等于杀鸡取卵,自断财路,但事实并非如此。
出口附带转让技术,一般只对友好国家,算是帮助其发展的优惠销售方式,也可以说是双方贸易补偿的一种方式。 转让技术,确实能帮助技术落后的国家得到先进的产品,并且一定程度上能自给自足,但绝不等于说,包括在这个产品中的每个子系统的生产技术全部转让,手把手教会生产。
咱们举个咱们自己引进技术的例子,比如直八直升机,上世纪70年代,我国从法国航宇工业公司引进了14架SA321“超黄蜂”直升机,同时取得了生产许可,80年代由昌河飞机工业公司仿制生产,但初期基本上就是自己造个机壳,发动机、主桨叶、主尾桨榖、自动倾斜仪等都依赖进口,一直到90年代中期,国产化率才达到86%,产量长期低迷,又过了10年左右,才得以大量生产,但最好的直八仍使用进口普惠的PT6B-67A涡轴发动机,比国产的涡轴-6重量轻100公斤,功率大30%,要替代PT-6B-67A得指望涡轴-10、涡轴-16。
还有“飞豹”战机使用的“秦岭”涡扇-9发动机,1972年英国主动提出转让“斯贝”MK202发动机技术,直到2003年,国产化的“涡扇-9”才通过我国工程技术鉴定,投入批量生产,早期的试生产产品,全新的发动机,寿命还不如进口的二手发动机的剩余寿命。
应该指出,我国还是工业基础比较强,工业产品种类全球最齐全的国家,引进技术自行生产尚且如此耗时耗力。
一架现代战机,护卫舰或潜艇,很多子系统都是技术要求非常高,生产难度比较大的产品,比如航空发动机,世界上真正能生产涡扇发动机的国家基本上也就是五常了,别看不少国家生产战斗机,但发动机能自己解决的没几个,瑞典生产的JAS-39”“鹰狮”算非常出色的三代机,但发动机是美国通用电气的F-404的瑞典沃尔沃改型RM-12,虽然在瑞典生产,但60%的零件得由通用电气提供。印度生产LCA轻型战机,发动机同样使用F404,组装都免了,直接用原装货。
再比如雷达,都知道机载相控阵雷达性能很强,但其使用的材料也是不断进步的,F-22的AN/APG-77相控阵雷达使用材料是GaAs砷化镓,美日据传研制了使用GaN氮化镓材料的相控阵雷达,功率密度提高10倍,探测距离提升1.5倍。我国相关技术也在研制中,尚未投入大量使用。
这些高端部件都是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研发的,如果“枭龙”战机每个零件巴基斯坦都要求自产,那大量基础材料的生产就得投入巨资,而生产出合格产品来使用也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大多数国家购买成熟的零部件即可,全部国产化做不到也没必要。
所以, 技术转让对于很多中小国家来说,就是在能保证拿到所有零部件的前提下,能自行组装,部分改进产品平台,实现某种意义上的国产化,降低一些装备费用 ,而精密高端设备,所搭载武器还是依赖原产国提供,原产国并未杀鸡取卵,而是增强了出口竞争力,扩大了销售渠道。
作者简介:李苏宁,亚太智库研究员,东方卫视看看新闻Knews军事科普节目《苏宁朋友圈》主持人,参加历年国内外各大军事展会及军事演训新闻报道,采访及时深入。
(来源:亚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