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槽罐车”撞死阻拦市民,交通肇事还是故意杀人?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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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夜里11时许,无锡新吴区发生一起槽罐车将骑行的电瓶车主撞倒事故,致电瓶车车主当场死亡。据悉,这辆槽罐泥浆车是在夜里偷排泥浆时被民众发现,并欲驾车逃离现场,而当地市民胡某则是想阻止该槽罐车逃离。槽罐车将胡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警方于24日凌晨通报,驾驶槽罐泥浆车撞人的肇事者施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最新消息是,无锡相关部门称正组织对胡先生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申报和表彰奖励,

“市民阻止槽罐车偷倒被撞身亡”,相关视频在网络广泛流传,整个过程,让观者无不惊心动魄。视频中,市民胡某骑着电动车,先是并行追赶槽罐车,后开到了槽罐车的前方,但槽罐车并没减速停车,居然直接撞上去,引得旁观者大声惊呼。一位有着热心和正义感的好市民,就这样被违法之徒残忍剥夺了生命,让人揪心,更令人愤慨。

如今,槽罐车司机施某某已被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到底涉嫌什么罪名,该担何责,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许多人都认为,司机的行为不是属于交通肇事,而是赤裸裸地故意杀人。通常而言,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故意杀人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将涉事司机撞死正义市民的举动视作杀人,大多出于朴素的正义认知,其行为到底该如何定性,还需置于法律相框中去审视。

从视频的细节也能看到,在惨剧发生之前,胡某骑着电动车不仅超过了槽罐车司机,开到了槽罐车正前方,而且还拉开了一段距离。从经验上讲,这时候,槽罐车司机视野中很可能看得到骑车的胡某。可这辆槽罐车不仅没减速和刹车,却撞了上去。该司机到底是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显然要缜密考量。

就法言法,这起惨剧是故意杀人还是交通肇事,还有待警方进一步的调查,对人证物证进行更详细的搜集分析。但无论如何,好市民胡某不能就这么白白死去,槽罐车司机施某某必须为他的疯狂之举付出代价,法律对于作恶者绝不能轻饶。

惩恶跟扬善“同向”。在此事情上,惩罚恶、鞭挞恶当然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及时“扬善”,对市民胡某的正义之举给予应有的褒奖,也很有必要——胡某面对违法犯罪,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是在捍卫公共利益,他是当之无愧的平民英雄。如今,无锡相关部门称正组织对胡先生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申报和表彰奖励,希望申报能得到积极回应。

说到底,法治社会,法不能给不法让步。对于“以不法打压正义守法”的行为,必须以依法严惩去维护法治尊严。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对槽罐车偷排不仅要严格执法,这样的严格执法还不能等到生命悲剧发生之后。“市民阻止槽罐车偷倒被撞身亡”的惨剧发生后,无锡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强对偷排偷倒违法行为的监察和打击力度,一经查实,将按20万元的上限“顶格”处罚。这体现出了“亡羊补牢”的态度,接下来,在严格执法长效化、常态化上多下些工夫,无疑需要各地用心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