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对于Tiktok先威胁封杀,再强买强卖,甚至想从收购交易中“分一杯羹”,美国舆论形容这无异于“敲诈”,甚至是一种“行贿”。美国法律专家警告称,这一做法非常不正规,可能会开创一个危险的先例,甚至将面临法律挑战。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在5日一篇报道中援引美国非盈利组织民主与技术中心高级研究员、法律总顾问艾弗里·加德纳的话称,收购Tiktok真的不像总统说的那样可以通过向美政府支付费用就能达成的一个协议,“这种做法非常不寻常,不仅仅是不寻常,还是错误的,它不应该发生。”
《华尔街日报》4日也援引美国里士满大学法学教授卡尔·托比亚斯的话称,特朗普政府提议要从这项商业协议中“分一杯羹”,尤其这还是一项精心谋划过的协议,“这样的想法是非常不正规和不道德的”。
据CNN报道,美政府强制外国公司将其业务出售给美国公司,主要依据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建议。近年来,随着中美两国在技术领域紧张关系升级,CFIUS不断针对中国企业,从去年开始就对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并购美国音乐短视频软件案进行调查。
安睿顺德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杰弗里·比亚洛斯表示:“在我看来,美政府(希望收取交易费用)的唯一理由是,他们觉得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应该得到补偿,但这个要求是过分的。”据CNN估算,TikTok估值约为500亿美元,这意味着受益数额将非常可观。
CNN称,TikTok事件还可能使美国科技行业未来的潜在交易流产。比亚洛斯认为,这是一个商业上的滑坡,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美国商业运作方式。“任何公司都有可能自愿向美国财政部开出一张支票,作为在美国进行并购的实际要求,这将是极其危险的。把向政府付款作为交易条件,将是一个巨大改变,也将是一个严重错误。”
另据路透社5日报道,尽管美国法律规定,总统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交易是不受司法约束的,但多位法律专家表示,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也规定,政府被禁止“在不给予公正赔偿的情况下攫取私有财产”,因此美政府收取交易费用的做法或将面临法律挑战。
美国欧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克莱恩直言,美政府索要利益的行为某种程度上像是在索取“贿赂”,通过资金交易以获得监管部门对商业交易的批准。美国Axios新闻网商业编辑丹·普雷马克也表示,这种做法非常接近于“敲诈”。
《华盛顿邮报》称,目前还不清楚白宫是否有权要求支付这笔款项,财政部和白宫也未予置评。在4日的白宫记者会上,白宫新闻发言人麦肯尼两次拒绝透露美政府从TikTok收购案中获益的法律依据,面对相关提问时,只是重复回答“不清楚”、“不知道”。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4日表示,一段时间以来,美方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国家力量,无理打压特定的非美国企业,这违背市场经济原则,也违反世贸组织开放透明非歧视的原则,是赤裸裸的霸凌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