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许美国牛肉输华 可养在加墨两国但须宰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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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质检总局官网于6月20日发布的信息,中国自6月19日起,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美国输华供人类食用牛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美国牛肉输华。

另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口美国牛肉检验检疫要求》,允许进口的美国牛肉,是指30月龄以下的剔骨和带骨牛肉,包括心、肾、肝、瓣胃、牛筋,但不包括扁桃体、回肠未端、碎肉及机械分离肉。

输华的美国牛肉,应来自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注册的肉类企业。

在检验检疫方面,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输华的美国牛肉,须有完善的记录,可以保证追溯到牛只的出生农场。这些牛只必须是出生、饲养并屠宰于美国,或出生于墨西哥或加拿大,屠宰于美国。

此外,输华牛肉的牛只,不能是疑似或确诊疯牛病病牛的后代,也不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定义的确诊疯牛病病例的同群牛。

在屠宰方式上,牛只在屠宰前,要未使用向颅腔注射压缩空气或气体的击昏方法,或脑脊髓刺死法,且屠宰时须小于30月龄。

用于生产输华牛肉的牛,要实施宰前宰后检查,结果合格;证明所有屠宰牛是健康的,没有任何全身性系统症状或传染病、寄生虫病,且胴体和脏器无病理变化,并已采用安全和卫生的方式去除扁桃体和回肠末端。

牛肉在中国口岸入境时,不得检出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非天然产生的兽药、促生长剂、饲料添加剂和其它化合物,包括莱克多巴胺。低于或等于本底水平的内源性激素不在禁止之列。

此外,输华牛肉应有单独的内包装,内包装上应当标明品名、产地国、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产品名、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目的地(仅限中国)、生产日期(年/月/日)、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在外包装上也应可见美国官方检验检疫的标识。

在运输条件的要求上,美国输华牛肉的储存和运输应在合适的温度条件下进行,冷冻牛肉的中心温度不应高于-15℃,冰鲜牛肉的中心温度应在0℃-4℃。

货物装入集装箱后,要施加美国农业部认可的铅封,铅封号在产品随附的兽医卫生证书中注明。运输过程不得拆开及更换包。

每批美国输华牛肉还应随附美国农业部出具的兽医卫生证书,证明其符合中方的检验检疫要求。

中国正式开放美国牛肉输华,受到了“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的推动。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曾在今年5月间介绍,中国政府已于去年9月解除了对美国牛肉的进口限制;而具体实现美国牛肉输华的时间点,则希望能赶在《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届满100天时,也就是今年7月16日之前实施。当时朱光耀说,中美双方工作团队,正在就技术细节进行深入、坦诚、友好的磋商。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今年4月于海湖庄园会晤期间一致同意,在中美全面经济对话机制框架下推进“中美经济合作百日计划”,促进中美经济关系健康稳定向前发展。

(来源: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