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8月26日,農業部官網公布了對全國政協委員王路等10人關于“加強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提案的答復函,指出我國轉基因法律法規體系已日臻完善,并已建立了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體系。
轉基因法律法規體系日臻完善
農業部在答復函中指出,我國已建立了一整套適合我國國情并與國際接軌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體系,轉基因法律法規體系已日臻完善。
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農業部制定并實施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辦法》4個配套規章。
質檢總局實施了《進出境轉基因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
2015年新修訂并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轉基因食品標示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
正在修訂的《種子法》對涉及轉基因植物的相關條款作了修改,《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等也正在修訂。
建立安全管理技術、監管體系
在農業部的答復函中指出,在管理技術方面,我國也已建立了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技術支撐體系。設立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和開展轉基因生物安全咨詢工作。
此外,我國還建立了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體系。國務院建立了由農業、科技、環保、衛生、食品藥品、檢驗檢疫等12個部門組成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研究和協調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農業部設立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工作。
農業部答復函表示,農業部在下一步將積極配合有關立法機關加強轉基因法律問題研究,做好相關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