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內地人買走香港34%保單 變相“資本外流”風險加劇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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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內地投保人“捨近求遠”赴港購買保險的熱情仍在延續。一季度,內地訪客購買的香港人壽新造保費再創新高,較去年同期大幅上漲93.48%,幾乎翻番。

值得注意的是,4月份以來,監管層接連發文提示香港保單風險,並正式下發“監管令”,加強對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行為的監管。此舉能否讓內地赴港買保險熱潮降溫,還有待觀察。

“我等了4個多小時才購買成功”

香港保險監理處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一季度香港保險業總保費為1010億港元,其中內地消費者投保的新造保單保費132億港元,在整個新造保單保費中占比上漲至34.2%,較去年年底占比上升了十個百分點。

一季度內地居民買走了超三成的香港保單,這再次創下歷史新高。2015年全年,內地遊客在香港投保的新造保單保費為316億港元,而按照今年一季度的規模,2016年有可能會突破500億港元。

上海白領高小姐是赴港購買保險“大軍”中的一員。“現在內地到香港買保險的消費者太多了,保險公司隊伍排的很長,我等了4個多小時才購買成功。”

實際上,2010年內地訪客到香港新買的保單費總額僅為44億港元,5年來這一數字已經激增了6倍。

香港一家知名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向記者形容:一到節假日,內地居民買保險的隊伍就一路排到了保險公司大樓門口,公司為了服務內地消費者,專門開闢了內地居民購保通道,保單簽字、刷卡等都有專門的服務。“現在我的客戶中內地訪客占到七成以上,這兩年這種趨勢越來越明顯,公司為此還招聘了不少內地員工以便提供服務。”

實際上,今年2月份開始,內地相關部門已經開始收緊赴港購險的通道。2月初,中國銀聯對銀聯卡持卡人在境外保險類商戶單筆交易金額進行限制,規定刷銀聯卡購買香港保險,每次交易額最高限額5000美元;3月底外管局公開喊話:內地居民到境外購買人壽險或投資返還分紅類保險存在風險,因為現行外匯管理政策尚未對其開放。

不過,從一季度內地赴港購險規模再次新高來看,這些“限令”並沒能阻擋內地客戶赴港購買保險的熱情。

據瞭解,目前銀聯並未規定每日刷卡次數,一些大額保單仍可以刷卡數十次甚至上百次得以完成。一位保險代理人就告訴記者,銀聯對內地居民買香港保單有刷卡金額的上限後,並沒有影響實質業務,只不過客戶要多刷幾次卡來支付保費而已。

“羊群效應”應關注風險

內地居民蜂擁赴港買保險的背後,除了香港保險產品所謂的“高性價比”外,人民幣貶值背景下的避險需求也是一大主因;並且,不少高額保單借助境外保險產品,達到轉移資產的目的,其中的“資本外流”風險不可小覷。

長江商學院金融學傑出院長講席教授歐陽輝撰文稱,由於在香港購買保險產品,客戶可以直接刷銀聯卡繳費,不用受每年5萬美元限額的外匯管制,因此香港保單成了一些客戶將內地部分資產轉至香港的有效工具。由於香港是亞洲金融中心,資本管制限制少,日後客戶可將其在香港的資產再自由轉移至其他國家。

實際上,赴港買保險的加劇之勢,確實給跨境資本流動的監管帶來了額外的複雜性。同時也給內地金融市場和中資保險企業的成長帶來一定挑戰。

並且,目前部分境外保險機構為爭搶境內客戶,變相違規在境內銷售保險產品的情況有所抬頭。這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

中國保監會繼4月底發佈香港保單風險提示後,近日再次發佈《關於加強對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行為監管工作的通知》,指出非法銷售境外產品既擾亂市場競爭,又干擾國家外匯管理秩序,甚至導致非法向境外轉移和藏匿財產。

據記者瞭解,不少代理人和保險經紀公司在宣傳香港保單時都會提及:購買境外保單可以幫忙避稅避債。這也就出現了一些瀕臨破產的中小業主,把實業抵押給內地銀行套取現金,轉手到香港購買保險,通過買保險的方式將資金暗度陳倉至境外,期望在內地“保險權大於債權”的法律框架下,即使是公司被清盤,手中保單都不會打水漂。

“保險行銷員、保險仲介機構或保險公司存在組織或協助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行為的,應依法採取納入保險從業人員黑名單,給予行政處罰等方式,追究仲介機構、保險公司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保監會不僅劃定了非法銷售香港保單的“紅線”,還動真格嚴打。

實際上,對於內地投保人而言,也不應盲目跟風,香港保單存在的風險確實不容小覷。

比如,在內地買保險沒有匯率風險,但在香港買保險以美元或者港幣結算,對於一些長達數十年的保單來說,匯率風險值得注意。比如,10年前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約為8.07,而目前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約為6.55。

“儘管香港保險具備價格上的優勢,但保單收益隱藏著諸多不確定性和風險,雷區值得注意。”華泰證券研究員羅毅指出,與內地保單的高、中、低檔利益演示不同,香港保險保單紅利演示並沒有受限,大多數採用6%以上的高收益率進行分紅演示,然而這並非保證收益,都是不確定的,實際收益隨市場環境波動影響。

此外,香港和內地的法律體系不同,如若就投保問題產生糾紛,確實發生無法理賠的狀況,由於內地法律對香港保險公司沒有約束力,投保人只能依照香港的法律制度請求司法援助。而香港法律訴訟費用較高,投保人可能面臨較高的時間和費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