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战“遗毒”
据法新社报道,当地时间5月10日,备受关注的针对越战时期“橙剂”生产商的诉讼案开庭,巴黎郊区埃夫里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决。埃夫里法院表示,它无权审判涉及美国政府战时行动的案件。
“橙剂”诉讼案的原告是一位名叫陈素娥的越南裔法国人。她称,自己在担任越战战地记者期间接触到美军投放的“橙剂”,并因此患上了癌症、糖尿病和罕见的胰岛素过敏症;而她的孩子们亦是该毒剂的受害者:大女儿因心脏畸形于17个月大时夭折,小女儿患有地中海贫血症,外孙则为先天性畸形。
美国陶氏化学、孟山都公司(现为德国拜耳集团所有)等14家被指控的“橙剂”供应商均拒绝法国法院的管辖权,并表示,他们均“奉美国政府之命”,若问责,美国军方对越战期间使用“橙剂”负有全部责任。
什么是“橙剂”?
△装运“橙剂”的铁桶。
“橙剂 ”(Agent orange)是一种含有剧毒物质二恶英的落叶剂。因其通常被封装在中间带有橙色条纹的圆铁桶中,故被称为“橙剂”。
△越战时期,美军UC-123运输机空投“橙剂”。
20世纪60年代初至70年代初,美军在越南丛林上空空投了约8000万升“橙剂”。“橙剂”所含的二恶英被广泛认为是已知的对人类毒性最大的化学物质之一,可诱发多种癌症和唐氏综合症、脑瘫、极端面部缺损等出生缺陷。据悉,二恶英的化学性质非常稳定,在环境中自然消减50%需要9年时间。进入人体后,则需14年才能被全部排出。
△越战美军“橙剂”遗毒制造的畸形儿
越战期间,美军在越南边和与岘港军事基地储存了大量“橙剂”。越战结束时,美军只对边和空军基地进行了有限的清理工作,超过50万立方米的“橙剂”渗入了当地的土壤和水源。据越南方面统计,约有480万越南人接触了“橙剂”,其中,因直接或间接接触“橙剂”而严重先天畸形的儿童多达15万。
“美国式”赔偿
1991年,美国国会通过法律,要求向经医院确认与“橙剂”有关的患病越战老兵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美国退伍军人事务部现已“认证”了17种包括癌症、先天缺陷在内的“橙剂”相关疾病。
2004年,越南“橙剂”受害者协会代表数百万受害者在美国对数家战时“橙剂”制造商提起了诉讼。但是,美国法院最终驳回了该案,理由是“在美国法律和国际法中缺乏足够的判决依据”,且“供应落叶剂并不构成战争罪”。
2019年4月20日,在越战结束40多年后,美国公布了一项耗资1.83亿美元的“计划”,并在越南边和市曾存放“橙剂”的空军基地开始了清理行动。据悉,边和市的橙剂清理工作将持续10年之久。
时至今日,美国对遭受“橙剂”后遗症之苦的本国、澳大利亚及韩国老兵家庭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赔偿,但却没有对数百万暴露于“橙剂”之下的越南人、柬埔寨人和老挝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