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記者唐志強 張雪飛)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當地時間5日中午提交了巴黎氣候協議最終草案。這份草案是下周各國部長級官員進一步磋商的基礎。
從草案內容看,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的成果將由一份“核心協議”和一些“大會決議”組成。巴黎氣候協議將包括各國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相關原則、框架和規則,而大會決議則包括落實相關協議的一些細節安排。
這份協議草案共21頁,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技術發展與轉讓、能力建設、透明度等26個大條目。與今年年初在瑞士日內瓦形成的近100頁談判案文相比,這份草案的整體結構和語言更加清晰、不同議題的選項更加明確。
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說,經過長時間努力,各國最終形成這樣一份草案“可喜可賀”,但目前還有若干分歧需要彌合。這份草案為下一週各國部長級官員磋商提供了堅實基礎,其中的分歧需要各方繼續共同努力,儘快尋找解決方案。
目前,各方的主要分歧包括如何在協議各要素中落實“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在2020年後如何繼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支持等。在減排行動長期目標、各國自主行動計劃提交週期、盤點機制等細節安排上,各方也有不同立場。
巴黎氣候協議應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第二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與該《公約》下第一份法律文件《京都議定書》相比,巴黎氣候協議在行動機制上有所創新,將以“自下而上”的“自主貢獻”為主。各方期望這樣的安排能夠鼓勵更多國家參與,提高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力度。
為解決“自主貢獻”不足以在本世紀末將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的問題,巴黎氣候協議將設定一項逐漸提高力度的機制,通過定期盤點和更新“自主貢獻”的方式逐步引導全球向低碳、綠色發展方向轉變。
在大會開幕後的第一週談判中,各方尚未就主要分歧作出讓步,很多問題將由部長級官員於下周在政治層面推動解決。
蘇偉說,首周的談判進展雖仍舊艱難,但總體來講效果不錯。下一週,各方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協商溝通,相向而行,儘快找到解決方案。
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預計本月11日閉幕。法國外交部長、大會主席法比尤斯在多個場合表示,希望各方能以建設性態度推進談判,在11日按時達成一項新的全球氣候協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