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起訴離婚 兒女撫養權及財產分割待判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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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熊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15日發佈消息,當日上午9時許,演員王寶強本人到朝陽區法院起訴與其妻馬某離婚。據悉,法院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寶強起訴稱,其與馬某於2010年2月10日在河北邢臺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王寶強認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應准予離婚,且由其直接撫養婚生子女更有利於子女成長。為維護合法權益,故起訴離婚,要求解除雙方婚姻關係,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撫養,馬某依法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年滿18周歲,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朝陽法院介紹,王寶強要求分割的財產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國洛杉磯的一處房產,多家公司股權、出資,一輛寶馬X5汽車、一輛賓利轎車,愛馬仕等品牌的珠寶、首飾、名表、包、服飾等,此外還有存款、股票、理財產品、保險、原創設計品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