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記者 程婕)今後,符合條件的內外資企業都可以申請銀行卡清算業務牌照,中國市場上將出現更多像銀聯這樣的銀行卡清算機構,老百姓手中的人民幣卡也將不再只有銀聯這一種品牌。昨天,央行會同銀監會發佈《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並於發佈之日起實施。
7日,央行會同銀監會發佈《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發佈之日起實施。《辦法》明確,符合條件、具備穩健經營能力的市場機構都可依法申請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下一步,央行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開展銀行卡清算機構准入的受理和審核工作。
註冊資本不少於10億元
根據《辦法》,符合條件的內外資企業均可申請成為銀行卡清算機構,並在機構設立條件、辦理程式、業務管理等方面對外資和內資銀行卡清算機構作出相同規定。
具體來說,銀行卡清算機構的註冊資本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出資人應當以自有資金出資,不得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出資。銀行卡清算機構50%以上的董事(含董事長、副董事長)和全部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任職專業知識,5年以上銀行、支付或者清算的從業經驗和良好的品行、聲譽,以及擔任職務所需的獨立性。
准入分為籌備和開業兩個階段
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准入分為籌備和開業兩個階段。申請人應根據《辦法》要求,在各階段向央行分別提出籌備申請或開業申請,提交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央行根據有利於銀行卡清算市場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的審慎性原則以及銀監會的意見,自受理之日起90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
籌備申請獲得批准的申請人應當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內完成籌備工作,籌備期間不得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申請人應在籌備期屆滿前提出開業申請。開業申請獲得批准的申請人將同時獲發開業核准檔和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並應當在6個月內開業。
《辦法》施行前已依法在境內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的境內機構如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憑原批准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的檔,參照《辦法》對開業申請的資質管理要求申請《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
境外卡組織可多種方式參與
根據《辦法》對銀行卡清算機構准入的相關規定,VISA、萬事達這樣的境外銀行卡清算機構可通過多種方式參與我國銀行卡清算市場。
境外銀行卡清算機構如僅為境內持卡人提供跨境交易的外幣銀行卡清算服務,則無須申請銀行卡清算機構准入,只需向監管部門報告業務開展情況,其業務範圍包括:授權境內收單機構受理境外發行的銀行卡,授權為境內持卡人發行且僅在境外使用的外幣卡以及與境內銀行卡清算機構合作髮卡。其中與境內銀行卡清算機構合作髮卡應當採用境內銀行卡清算機構的髮卡行標識代碼,不得變相從事人民幣的銀行卡清算業務。境外機構的業務發展如對境內銀行卡清算體系穩健運行或公眾支付信心產生重要影響,則應當在境內設立法人,依法獲得准入。
境外銀行卡清算機構如要進一步提供人民幣銀行卡清算服務,則應依法申請設立境內銀行卡清算機構。在機構准入涉及的設立條件、辦理程式、業務管理等方面,《辦法》對境內和境外投資者申請設立銀行卡清算機構均同等對待,作出統一要求。
此外,外國投資者亦可通過並購境內銀行卡清算機構參與我國銀行卡清算市場,但應按規定履行相關程式。
萬事達卡昨天對《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的公佈表示歡迎,也確認會申請中國的銀行卡清算業務牌照。萬事達一直認為,銀行卡清算市場的開放和機構准入不僅對萬事達卡充滿意義,更對中國消費者至關重要。萬事達將與中國的金融機構、消費者、商業機構和政府部門通力合作,充分發揮產業促進經濟增長的積極作用。
銀行卡市場將出現多品牌同台競爭
《辦法》出臺後,中國的銀行卡市場會有哪些變化呢?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央行將有序開展銀行卡清算機構准入的受理和審核工作,逐步建立銀行卡清算服務市場化機制。未來將實現國內銀行卡清算市場參與主體多元化,穩步形成多個銀行卡品牌同台競爭的市場化格局,為產業各方提供差異化、多樣化的銀行卡清算服務,帶動銀行卡產業結構持續優化,促進銀行卡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同時,銀行卡清算服務市場化機制的逐步建立,將為廣大消費者和持卡人帶來更加個性化的銀行卡支付產品,營造更加安全便捷的支付環境,不斷滿足公眾日益多樣化的支付需求,提升消費便利和生活品質,為金融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支付服務。
現在大家使用的人民幣卡都是單一的銀聯品牌。銀行卡清算組織的大門打開之後,誰將成為銀聯有力的競爭對手呢?
根據此前報導,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除了VISA、萬事達這樣的國際銀行卡巨頭外,銀行、互聯網支付公司都有可能申請牌照。其中市場一致看好擁有最大線下收單業務的工行,認為其有可能成為第二個“銀聯”。財付通和支付寶也很有可能申請清算牌照。也有業內人士表示,銀聯深耕多年,這些機構短期內難以撼動銀聯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