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據新華國際報導,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委員長會議近日舉行,會議建議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議案,其中有望加入“收受禮金罪。美國《僑報》發表文章稱,過度送禮收禮不僅是官場積弊,也是社會沉屙。“收禮罪若獲通過,還有望掀起一場社會風氣的變革。
文章指出,這條“收禮罪的建議一旦入法,只要國家公職人員收受了他人一定數額的禮金,無論是否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都將面臨法律的懲處。在崇尚“禮尚往來的中國,如今正試圖將“禮置於法眼的監控下,這一反腐趨勢值得關注。
文章認為,該建議可視為對中國現有反腐體系中法律漏洞的修補。目前中國在反腐領域適用的罪名主要是受賄罪,該罪名要成立須同時符合“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和“為他人謀取利益兩項條件。
然而在現實中,有人逢年過節出於“人情關係向官員送禮,進行感情投資,官員則心領神會,利用手中的權力在日後特別關照送禮者。由於收好處和謀私利存在較長的時間差,看起來兩者似乎沒有必然聯繫,令受賄罪有些鞭長莫及。
“收禮罪入法後,這樣鑽空子的貪腐官員就不能再逍遙法外,即將制度的籠子編得更密實了。
文章稱,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前夕,全國人大常委會這一動作,昭示著中國的“依法治國戰略正在從細節處逐步推進。中國有著禮儀之邦之稱,禮法在歷史上曾是維護社稷穩定的法寶,但如今傳統禮治顯然已不足以調節現代社會關係。“收禮罪就是明確界定禮與法的邊界的嘗試。
文章指出,“收禮罪若獲通過,還有望掀起一場社會風氣的變革。過度送禮收禮不僅是官場積弊,也是社會沉屙。在中國常能聽到人們抱怨紅白喜事禮金數額太大,若能借“收禮罪刹住官場“禮風,上行下效改變“不送禮難辦事的社會“常識,也將有利於滌蕩社會風氣。
文章也指出,輿論對“收禮罪入法報以期待,但也不乏擔憂,比如如何量化“收禮罪標準、如何量刑才能起到震懾、如何防止貪官巧借“收禮罪逃脫“受賄罪罪名、如何在打擊收禮的同時杜絕送禮,都需要立法者做細緻全面的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