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歷時一年多,涉及金額高達4.7億元的中石化北京高管偷油案,近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羊城晚報》稱,原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副總經濟師孫偉菁,及北京中聯盛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監事孫雷、法定代表人孫志剛均被判處無期徒刑。
孫偉菁已就此提出上訴。
因涉案金額巨大,此案被稱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盜竊案。
2014年,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曾以涉嫌盜竊罪、非法經營罪等,對孫偉菁、孫雷、孫志剛等人提起公訴。2014年9月中旬,該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
據法院判決書顯示,2009年10月20日-2012年9月底,孫偉菁、孫雷、孫志剛通過盜接管線的方式,大量盜竊中石化燕山石化分公司儲運一廠至中國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長辛店油庫間輸油管線輸送的成品油。
孫雷等人實施的盜油行為將近三年後才被發現。2012年9月17日,燕山石化分公司對燕山至長辛店的柴油管線安裝了流量計,9月20日發現出站流量與長辛店接收成品油的流量有誤差,便委托中國特檢專家到現場進行全面檢測。檢查發現,三條成品油管線上焊接有三條分支管線。
接獲報案後,公安部門順著分支管線,找到了儲存被盜成品油的倉庫。該處油價比市價要低30-40元且油品質量不錯,吸引了不少買家。
2014年,檢方曾稱,農民丁衛東2009年10月-2012年9月間,在沒有成品油經營資質的情況下,從孫雷、孫志剛處購買3.4億余元的成品油銷售。
除了盜竊成品油外,孫雷等人在沒有資質的情況下從事成品油銷售,因為在一審中被判處犯非法經營罪。
判決書內容顯示,2004年10月-2012年8月間,孫偉菁、孫雷和孫志剛等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成品油業務,分別以燕聯盛京工程公司、中聯盛京石油公司的名義,從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購進成品油總計23796噸,並將上述成品油中的21516噸予以銷售,非法經營額共計人民幣1.4億元,其中孫偉菁參與非法經營的數額為人民幣1億余元。
在案件審理中,孫偉菁究竟是否參與了盜油,是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
孫偉菁稱,自己並沒有和孫雷、孫志剛進行盜竊,之所以把油銷售給孫雷是為了維護所任職公司的利益,而且自己不知道孫雷的公司沒有銷售成品油的相關資質。他表示,只對自己參與銷售成品油的數額負責。
孫雷供述時稱,2010年下半年,他將偷油的事情告訴了孫偉菁,孫偉菁被嚇了一跳,並且讓他們不要再干偷油的事。
孫偉菁的一審辯護律師認為,具體的盜竊行為由孫雷、孫志剛完成,所盜油品均受這兩個人控制,並沒有證據表明孫偉菁參與盜竊的預謀和具體實施,也沒有證據證明孫偉菁在事發前知道偷油現場的詳細情況,案發後給孫雷、孫志剛通風報信不應成為涉嫌盜竊的證據。
孫偉菁只是居中介紹讓孫雷、孫志剛從其所在的單位買油,後又幫孫雷等介紹過買家,讓孫雷賺取利潤,因此孫偉菁的介紹行為在整個油品買賣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應當減輕處罰。
《羊城晚報》報道稱,在一審判決中,孫偉菁及其代理律師的辯護意見並未被法院采納。
目前,孫偉菁等人提出上訴,近期將進行二審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