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南京,记者 王俊仙)讯, 5月19日晚间,红太阳(000525.SZ)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表示,截至4月29日,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12.56 亿元。
红太阳巨额资金被占用,再次将大股东侵占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财联社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已有维维股份、群兴玩具等多达20余家A股公司“不得不”公告其有和红太阳类似的剧情。实际上,作为资本市场的顽疾之一,依然频繁发生的此类事件,显示出违规占用资金的方式正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该现象值得业界探讨。
红太阳去年新增占用46.84亿
4月21日,红太阳发布公告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报,将原预计披露日期从4月28日延期至6月23日。这也意味着,上市公司极有可能出现了特殊情况。
虽然公司当时表示延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疫情影响,审计人员和财务人员无法正常工作等,但是其同步披露的信息还道出另一事实——持有上市公司45.84%股权的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数据显示,红太阳2019年新增占用金额高达46.84亿元,即使关联方在这期间偿还了一部分,年末仍有29.17亿元的资金未被归还,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89%。
对于违规占资的原因,红太阳在公告中表示,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出现流动性危机,从而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用于还其融资借款及利息、流动资金周转等。
红太阳的“自爆”很快引发监管关注,5月7日,深交所向红太阳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逐笔列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公司说明延期披露年报是否与资金占用事项相关。
5月19日晚间,红太阳回复问询函称,截至4月29日,南一农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12.56亿元。南一农集团计划争取5月28日前还清剩余占用资金。
红太阳同时承认,由于控股股东规范意识不足,在前述资金占用事项中违反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使得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完全有效执行,导致违规事项发生。
而由于红太阳巨额资金被占用,已有律师开始启动投资者索赔预登记。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表示:“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向曾经购买过维维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开展索赔预登记,代理投资者索赔。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4月29日(含当日)前买入红太阳股票,并在2020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20多家公告违规占用资金
红太阳只是A股大股东违规占资的“冰山一角”。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20多家公司因涉及股东违规占资而发布(进展)公告或收到监管发函。
其中,金额较大的除红太阳外,还包括天翔环境、供销大集、杭州高新等上市公司。
根据天翔环境公告,截至3月5日,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24.31亿元;供销大集公告称,大股东附属企业海航现代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 年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24.14 亿元;金科文化控股股东则在2019年度,占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余额15.49亿元;截至5月15日,*ST升达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金额约11.65亿元;杭州高新2019年年报也显示,原实控人高长虹于报告期内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1.43亿元,截至期末已清偿全部本金。
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藏格控股和未名医药遭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5.76亿元和5.07亿元。
大股东占资金额越来越大的同时,财联社记者还注意到,部分上市公司资金遭违规占用的形式也正趋于多样化、复杂化。
其中,直接划转资金的方式正愈加频繁:新疆浩源就是公司实控人周举东直接指使公司或关联方向新疆友邦划转资金;维维股份则表示是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明扬未经履行内部决策和审议程序,直接和维维集团财务总监宋晓梅协商进行资金往来。
同时,通过往来款等形式将更难以被发现。如群兴玩具和ST摩登等公司,正是通过实控人或控股股东主导公司预付款或对外投资的形式占用资金;金科文化则是控股股东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往来款的方式实现违规占用;腾邦国际的《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也显示,公司对融易行的21.8亿元其他应收往来款及对腾邦集团8.25亿应收股权转让款,已构成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上市公司已经不是“初犯”。如藏格控股曾于2017年、2019年两次因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问题发生违规行为。
已有违规占用责任人被单独立案
为何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愈演愈烈?财联社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
多位专家一致提出,要想避免违规侵占,首先应厘清各方责任。
以红太阳为例,公司表示其是通过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才得知控股股东存在资金占用行为,这是否意味着上市公司可以因此免责?
5月20日,财税专家王海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公司治理存在瑕疵,治理完善但有规不依,甚至还有控股股东利用优势地位越俎代庖等。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依然有很大的责任,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未恪尽职守和勤勉尽责。不过,即便上市公司理应及时进行披露,但由于信披目前的处罚措施相对不重,因此需要加强信披和违规惩罚的力度,进而降低出现这种现象的概率。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则向财联社记者表示,频繁出现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表明上市公司治理不够完善,没有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程序,这需要中小股东不断为自己的权利抗争,才能慢慢促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规范。此外还存在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可能,因未及时信披而被证监会处罚后,投资者是可以索赔的。
在厘清责任方面,一条新的监管动态值得关注。
4月29日晚间,万达信息发布公告称,上海证监局高度关注万达信息原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件,并已依法对万豪投资和原实控人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监管此次动作的特别之处在于,对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但目前对上市公司仅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许峰认为,万达信息事件具有特殊性,不确定是否会成为未来的标准做法,但是上市公司主动坦白配合调查,主动向监管汇报,这在法律上从轻处理是合情合理的。
厘清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责任的同时,中介机构还被寄予厚望。2019年12月,证监会下发《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以下简称“第9号文”),总结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形式及会计监管关注事项,被业界认为是督促中介机构更好践行“守门员”职责。
王海告诉财联社记者,9号文有利于会计所勤勉尽责执业,防范风险,对推动会计师设计和执行恰当合理的审计程序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尤其是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有效治理的评估、独立性的评估,进而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在资金及筹资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采购及付款管理、销售及收款管理、票据管理、投资管理和工程管理等环节的风险。
许峰也认为,为了约束大股东违规占用,“首先证监会应加快调查速度,当前调查速度实在太慢,导致了占用者有恃无恐;其次是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大违规成本,仅仅证监会的处罚根本无法阻止关联方占用;此外,中介机构要认真履职,如果资金占用这么简单的违规都发现不了,那就是‘尸位素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