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韓國憲法法院10日11時宣判彈劾有效,即刻罷免樸槿惠總統職務,在韓國憲政史上首開彈劾罷免總統的先河。韓國將於5月初提前7個多月舉行第19屆總統選舉(大選),選出第12任總統。以下為韓聯社統計的國會決議彈劾總統以來的大事記。
▲ 2016年12月9日 :韓國國會通過彈劾總統樸槿惠的決議,憲法法院(以下簡稱憲院)受理彈劾案。
▲ 12月11日 :憲院指派法官薑日源主審總統彈劾案。
▲ 12月13日 :李貞美、李鎮盛、薑日源被定為彈劾案預審法官。
▲ 12月14日 :憲院決定啟動審前準備程式。
▲ 12月15日 :憲院向總統閨密擅政案獨立檢察組和檢方申請調取卷宗。
▲ 12月16日 :樸槿惠提交答辯狀,對憲院申請調取卷宗提出異議。
▲ 12月22日 :彈劾案第一場預審舉行。
▲ 12月24日 :法務部向憲院提交認定彈劾審理符合條件及程式合法的意見書。
▲ 12月26日 :首爾市中央地方檢察廳提交閨密擅政案卷宗。
▲ 12月27日 :第二場預審舉行,總統方面提請對Mir基金會等62家涉案機構進行案情詢問和文件調閱,確認企業是否自願出錢。
▲ 12月30日 :第三場預審舉行,憲院批准對7家涉案機構的詢問調閱,駁回國會所提勒令樸槿惠出庭受審的請求。
▲ 2017.1月1日 :樸槿惠在總統府跑口記者團拜會上矢口否認彈劾指控。
▲ 1月2日 :控辯雙方的證人出庭申請書受理完畢,額外批准對統一教基金會的詢問調閱。
▲ 1月3日 :首次開庭審理總統彈劾案,樸槿惠未出庭受審。
▲ 1月5日 :再次開庭審理彈劾案,前總統府行政官尹某出庭作證。
▲ 1月6日 :憲院請求警方打探總統辦公室“三人幫”中2名貼身秘書的下落。
▲ 1月10日 :第三次開庭審案,總統閨密“親信門”主角崔順實、總統府負責協調政策的前首秘“秘書王”安鐘範、總統府附屬秘書鄭虎成未出庭作證。
▲ 1月12日 :第四次開庭,前“世越”號客輪沉沒事件特別調查委員會委員柳熙寅、總統府前行政官李某、韓國世界日報社長趙瀚圭及該報記者趙某出庭作證。
▲ 1月13日 :憲院對韓國最大壽險公司三星生命等向Mir及K-Sports基金會捐款的49家企業和現代重工等6家拒捐企業實施詢問調閱。
▲ 1月16日 :第五次開庭,崔順實、安鐘範出庭作證。
▲ 1月17日 :第六次開庭,檢方卷宗被採納為證據。
▲ 1月19日 :第七次開庭,鄭虎成和總統府負責教育文化事務的前首秘金尚律出庭作證。
▲ 1月23日 :第八次開庭,崔順實的“紅人”、“文藝界皇太子”、廣告導演車恩澤和前文體部第二副部長金鐘出庭作證。
▲ 1月25日 :第九次開庭,前文體部長劉震龍出庭作證,憲法法院院長樸漢徹宣佈3月13日前結案,右翼播客“鄭奎載TV”播出樸槿惠專訪視頻。
▲ 1月31日 :憲院院長樸漢徹卸任。
▲ 2月1日 :第十次開庭,總統府負責外交安全事務的首秘兼國安室第二副主任金奎顯、總統府負責國政企劃的前首秘庾敏鳳、駐法大使牟喆敏出庭作證,憲院唯一女法官李貞美當選代院長。
▲ 2月7日 :第十一次開庭,前K-Sports基金會秘書長鄭某、前文體部長金鐘德出庭作證,總統方面申請8名證人出庭獲准。
▲ 2月9日 :第十二次開庭,前The Blue K公司總裁趙某、前衛生福祉部長文亨杓、K-Sports基金會部門經理盧某、主管樸某出庭作證。
▲ 2月10日 :檢方提交高永泰錄音等證物。
▲ 2月13日 :總統律師團提交請前憲院法官李東恰律師加盟的法律代理聘書。
▲ 2月14日 :第十三次開庭,韓國觀光公社旗下經營賭場的GKL公司總裁李基雨出庭作證。
▲ 2月16日 :第十四次開庭,前K-Sports基金會理事長鄭某出庭作證,憲院代院長李貞美暫定24日最後一次開庭審案,前大韓律協會長金平佑加盟總統律師團。
▲ 2月18日 :總統律師團申請將最後一次庭審延後至3月2或3日。
▲ 2月20日 :第十五次開庭,財政部經濟預算審議官方基善出庭作證,獲准出庭作證的高永泰和前幕僚長“大內總管”金淇春出庭被取消證人資格。
▲ 2月22日 :第十六次開庭,最後一次庭審延後至27日,金平佑律師申請證人未獲准,總統律師團申請主審法官回避被駁回。
▲ 2月23日 :國會彈劾委員團提交最後一份庭審發言大綱。
▲ 2月25日 :總統律師團聲稱,在院長缺位的情況下由其餘八位憲院法官承案的八人合議庭進行彈劾審判屬違法。
▲ 2月26日 :樸槿惠決定將庭審缺席到底。
▲ 2月27日 :最後一次開庭,總統律師團提交庭審發言大綱。
▲ 3月6日 :國會將“親信門”獨立檢察官樸英洙當天公佈的偵辦結果提交憲院,代行院長職權的李貞美提名女律師李宣厓補缺接任憲院法官。
▲ 3月10日 :憲法法院判處國會彈劾總統成立,樸槿惠立即被罷免。
(亞太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