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延坡工作室丨火线立功,他们当之无愧!**
继今年2月初陆军13名战“疫”勇士火线立功之后,3月4日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党委决定,给火神山医院和中部战区总医院7名同志记二等功,29名同志记三等功,以表彰他们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
3月5日上午,联勤保障部队在火神山医院救治一线举行了简短的火线立功代表授奖仪式,其余立功人员由所在科室结合工作安排,在各自岗位上组织简短立功授奖仪式。联勤保障部队司令员李勇、政委徐忠波为4名二等功荣立者和2名三等功荣立者代表颁发了军功章和证书。
中部战区总医院火线立功授奖仪式现场
此前,军队支援湖北医疗队10名队员火线入党的消息,也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同时,浙江、江西、河南、陕西等省公安系统对抗击疫情期间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火线记功表彰。
火神山医院34名同志火线入党
什么是“火线立功”?这个词是从军事术语引申过来的。火线就是前线,就是战场。火线立功,也叫战时立功,就是在战斗中,对作战勇敢、战绩突出或为争取作战胜利发挥了重大作用的单位和个人记功表彰。通常,在重大战役战斗之后,要总结表彰一批有功人员。但火线立功则不同,火线立功出现在战场上,是在战役进行中适时进行表彰。实行火线立功、火线入党、火线提拔对鼓舞士气、激励连续作战,夺取战役战斗胜利起到了积极作用。
开展立功运动是我军的一个传统。早在红军时期,我军就通过制定战时立功标准,鼓励前方将士杀敌立功,极大地提高了部队士气。作战中开展火线立功,及时实施奖励,组织立功创模等群众性竞赛活动,是我军战时奖励工作的重要内容。战争年代,作战是常态,“一切为了前线” “一切为了胜利”,立功也主要是围绕作战展开的,并没有特别分开战时和平时。
1930年10月中央军委颁发了《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条例草案》。草案后来又修订为《红军纪律条令草案》,1932年5月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试行。其中奖励一章规定了奖励的方法及批准权限,并树立了“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1933年8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工农红军纪律暂行条令》,关于奖励的规定中没有区分战时和平时。以后,又根据《工农红军纪律暂行条令》多次重新发布奖惩规定,如1935年9月以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支队司令员彭德怀、政治委员毛泽东名义发布的《奖惩条例》,1936年8月3日以红军西方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名义发布的《关于重新发布奖励与惩戒条例的训令》,1939年5月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名义发布的《纪律条例(草案)》,都没有特别区分战时和平时。1940年4月9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关于八路军奖励问题指示》中,关于奖励的标准基本上是围绕作战制定的。
1932年《红军纪律条例草案》
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部提出的《东北民主联军立功运动暂行条例》,军事奖章分为战时和平时两种。1948年12月,淮海战役期间,中原野战军政治部发出《围歼黄维兵团作战中的火线记功》,及时总结推广了火线记功的办法和经验,如:
火线记功,多在战斗情况和紧要关头及时宣布记功,以便高度发挥其鼓动作用。
在战斗紧急情况下或需要突破艰巨任务时,领导上可根据情况提出标准,号召突破困难完成任务者,即命令记功。
记功应注意及时表扬宣传,如发火线记功证、嘉奖令、口头通报、散发火线贺功传单及举行战壕小型贺功会,除发挥鼓动教育作用外,并为下次战斗准备最有力的生动具体的动员。
火线记功,应以对战斗关键有决定性的战功为主,不宜单纯的从缴获着眼,这样对有关键的战斗,才能起其应有的作用。
这些,对于部队及时、正确地开展火线立功,发挥关键作用,具有指导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1月21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立功与奖励工作条例(草案)》,对各级军功的立功标准均分为战时与平时。
1963年9月2日,总政治部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时立功条例(草案)》,详细规定了各类人员战时立功的具体标准、立功等级、批准权限及庆功形式。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时立功条例(草案)》
1964年后,我军战时和平时的评功授奖统一按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奖励的规定执行。针对一些特殊情况,总政治部作了具体规定。1979年2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政治部《自卫反击保卫边疆战时立功办法》,提出适应战时需要,评功除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外,必要时也可由领导机关直接授予。1979年3月23日,总政治部下发《关于颁发战时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的通知》。
战争年代,火线立功就是出现在战场之上。而在和平建设时期,随着军队职能的拓展,火线也向抗震救灾、海外维和等非战争军事行动拓展。
2018年4月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中,对于战时立功是这样规定的——
第三十条:作战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作战支援、后勤保障、装备保障和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对于在特殊情况下的立功是这样规定的——
第三十二条: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或者在其他紧要关头,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可以看出,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立功,是参照战时立功标准制定的。
刊登于解放军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就相当于一场战争,一线医护人员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直面生死、冲锋在前,不惧疲劳、连续作战,以实际行动凸显了人民有难、军人当先的大义担当,履行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铮铮誓言,为抗击疫情作出了突出贡献。
火线荣立二等功的火神山医院护理部副主任宋彩萍在给医护人员检查防护装备。
此次在抗疫工作火线立功的白衣战士,全部是较早投入武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完成任务出色、实绩突出。他们冲锋一线,当获殊荣;奖励及时,实至名归!
向战斗在抗疫一线的白衣战士们致敬!
此次抗疫工作火线立功人员获得的二等功、三等功奖章。
军队支援湖北医疗队专家宋彩萍(右)和战友近影。曾理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