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伪造材料可轻松放贷?129名“手抄贷”团伙成员被刑拘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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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雅)套路贷出现新手段,三个团伙相互配合,谎称可以“改造身份”通过抄写“伪造材料”便可以轻松贷款。8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警方控制了三个“手抄贷”团伙,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9名。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轻信虚构证明能贷款,事主被骗11万

事主王先生介绍,5月初,在网上看到一则无抵押贷款广告,广告称可“使用5年,先息后本,无前期费用”。王先生急需用钱,但存在资质不全无法贷款的情况,便和业务员取得联系。他称,业务员承诺,可通过为其提供虚构缴税证明、补缴个税流水等材料进行贷款,王先生只需在放贷公司面签时按照要求抄写相关材料,就能百分百放款。

6月初,王先生来到位于朝阳区高档商区内的一家公司,业务员均穿着专业,公司用品高档。业务员称,可以通过改变王先生的身份和征信记录,对他进行包装,帮助其面签。但是由于个人抄写错误等原因,导致贷款失败,便和公司无关。王先生信以为真,先后共支付11万余元“包装”费和服务费。

此后,他又按照业务员要求手抄了其为他伪造材料,并用此材料进行另外一个地方“面签”。但面签时,放贷工作人员却称,王先生抄写错误,拒绝放贷。7月初,王先生发现被骗,报警求助。

北京市公安局机动侦查总队民警介绍,接到报警后,侦查发现朝阳区、东城区多个写字楼内,存在涉嫌以“包装”个人贷款为名实施诈骗活动的三个犯罪团伙。

事主所签合同。警方供图

仨团伙层层诈骗,129人被刑拘

办案民警称,上述3个涉案团伙所成立的贷款公司均无相关资质。为提高可信度,他们将办公地点设在繁华区域,团伙组织架构十分严密,以公司名义实施诈骗。

在查明以郑某海(男,33岁)、刘某(男,33岁)、胡某琼(女,30岁)等人为首的三个“手抄贷”犯罪嫌疑人团伙组织架构和作案规律后,8月4日上午,警方将3个“手抄贷”团伙控制,共刑事拘留129名犯罪嫌疑人,起获涉案手机、电脑、POS机、诈骗话术材料等大量涉案物品。

据民警介绍,“手抄贷”其实是“套路贷”诈骗犯罪的一种新型作案手段,目的就是要诱骗借款人支付所谓“包装”费和服务费。

嫌疑人团伙的“业务员”谎称可帮借款人更改个税缴纳记录、征信记录,伪造真实公司的从业经历、职位等为由,要求借款人支付各类“包装”费和服务费,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让借款人抄写材料。

借款人到放贷公司进行面签时,会提问各种“公司周围有哪路公交车”等细节问题,甚至临时更换“包装”材料,以借款人手抄材料错误等为由拒绝贷款。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