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4月13日报道,乱港分子黄之锋与古思尧,因参与非法游行,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黄之锋另被控违反《禁止蒙面规例》。案件13日裁决,黄之锋被判入狱4个月,古思尧则被判入狱5个月。
报道援引香港《明报》网站报道称,2019年10月5日《禁止蒙面规例》生效当天,黄之锋和古思尧涉嫌在港岛参与非法游行,被控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另涉违反《禁止蒙面规例》,案件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受审后,裁判官邓少雄裁定罪成。
报道称,正在服刑的黄之锋13日被惩教人员押到庭上,裁判官就两罪判处黄之锋监禁4个月,刑期与他正服刑的案件分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