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港獨"違法禍港此路不通,反分裂放之四海而皆準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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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陳鍵興、查文曄、劉歡)香港特區立法會個別候任議員不久前在就職宣誓時公然宣揚“港獨”、侮辱國家民族,而後又赴臺與“台獨”勢力勾連活動,猖獗之舉遭到香港各界嚴厲批評。多位專家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揭露“港獨”觸犯法律、禍害香港、歪曲歷史、傷害民族感情的本質和危害,指出反分裂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國際公理,“港獨”是一條永遠走不通的死路。

“港獨”挑戰法律 是禍港之亂

中山大學法學院、粵港澳發展研究院教授郭天武指出,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特別行政區,特區立法會議員的行為必須符合國家憲法和特區基本法的規定和要求,這是最起碼的底線。個別候任議員借就職宣誓為“港獨”代言,嚴重違反憲法和基本法,更挑戰、觸犯了國家主權和安全的底線。

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強世功指出,香港基本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序言中就明確宣示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的領土。憲法和基本法共同奠定了香港的憲制基礎,“港獨”顯然嚴重違反了憲法和基本法。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香港不可能從中國獨立出去,‘港獨’是永遠也走不通的死路。”強世功說,但不能因此就縱容極少數“港獨”分子肆意妄為,因為“港獨”的現實危害性在於其不斷撕裂香港社會,嚴重破壞香港和諧穩定,以及意圖挑起香港與內地民眾之間的對立情緒。

他指出,香港各界和廣大市民應共同意識到,若姑息“港獨之亂”,由此產生的惡果將由整個香港社會來承擔。堅決反對和遏制“港獨”,是為了捍衛國家憲法和特區基本法的尊嚴與權威,也是為了維護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而香港的和諧穩定與繁榮發展也關係著國家利益。

郭天武指出,從幾個候任議員的言行可見,他們既不愛國,也不愛港,棄民眾所托的治港之責於不顧,抱持“港獨”立場大肆亂港。極少數“港獨”分子煽動分裂,挑戰的不僅是法律,還是香港同胞的利益福祉。眾所週知,國家改革開放以後,特別是香港回歸祖國以來,香港與內地的關係日益緊密,在經濟、社會、文化諸多方面的交流合作都飛速發展,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共贏局面。香港與內地是息息相關的命運共同體,密不可分。因此,對於“港獨”,法律不容,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也不會答應。

“港獨”歪曲歷史 是民族之害

郭天武指出,“港獨”分子操弄所謂“本土意識”,炮製所謂“香港民族”等虛假概念,所挑起的爭議其實是十足的偽命題。從歷史上看,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為廣東的一個地方區域接受中央政府的管轄。在歷史、地理、行政區劃、人口、軍事等各個方面,香港都是中國的一部分,接受中央政府的管轄。

他說,儘管清朝政府曾將香港割讓給英國,但1997年中國政府已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而且,中國政府一直不承認三個不平等條約有效,表明中國政府在香港主權問題上的堅定立場。香港在歷史上從來沒有獨立過,現在和將來也根本沒有獨立的可能。

“從文化上看,香港文化與內地文化,特別是廣府文化,同祖同宗,同根同源,兩地同說一種語言,同煲一种老火靚湯,在民俗文化、思維方式、價值觀上也是一脈相承。”郭天武說,“即使在被英國殖民統治的百多年裏,香港與內地同胞也是守望相助,血脈相連,彼此的聯繫從未中斷。用一句歌詞來說,香港同胞‘永遠不變黃色的臉’。而且,一些中國傳統文化在香港得到了完整保存。”

他指出,誇大香港與內地的文化差異是站不住腳的,“港獨”分離主義分子假借“本土”之名,行分裂國家之實,是民族之害,其企圖惡意昭彰,且根本無法得逞,因為香港與內地的歷史和文化聯結是誰也否認不了、改變不了的。

反分裂四海皆準 是國際公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指出,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香港基本法第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反對分裂,攸關國家核心利益,中國政府是毫不含糊的。而世界各國也都通過憲法對公民尤其是公職人員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義務作出規定,一旦違法就要承擔責任。

他舉例說,美國憲法規定,總統、副總統及所有文官因叛國遭彈劾並被判定有罪時,應予以免職;德國《基本法》(即憲法)規定,應維護聯邦之國家整體的責任;俄羅斯憲法指出,俄羅斯聯邦保證自己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陳欣新指出,用法律方式和手段遏制分裂國家的行為,是世界各國普遍採取的辦法。例如,在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指出,魁北克不能以公投方式分離,必須要加拿大政府認可;在俄羅斯,根據憲法規定,分離主義分子根本不可能組黨參政;在土耳其,政府對搞分裂活動的“庫爾德工人黨”嚴厲打擊,其首領奧賈蘭被判終身監禁。

陳欣新說,從刑法學看,分裂國家、顛覆政府是危害國家安全最主要的兩種方式。從法律實踐看,在大部分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直接進入刑事程序,對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一旦被判有罪,嫌疑人將會被褫奪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對於“港獨”分子引用蘇格蘭獨立公投作為“港獨”依據,陳欣新表示,兩者完全不具可比性。蘇格蘭和英格蘭歷史上就是兩個國家,後來合併成為今天的英國。但是,香港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從未獨立過,未來也不可能獨立。事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這一底線不容逾越。

談到國際上對於阻止分離勢力進入議會的做法,田飛龍舉例說,德國在基本法中規定對意圖顛覆現行政治秩序的結社行為、政黨行為及公職資格,可採取特別措施加以制度性排除。德國的這一模式強調民主政治不是盲目的,所有政治派別和力量都必須遵循一個政治前提,就是遵守憲法。

他指出,反對分裂,放之四海而皆準。“港獨”嚴重違反國家憲法和特區基本法,意圖顛覆“一國兩制”、分裂國家,已構成根本性的違憲,必須予以制度性識別和壓制。反對“港獨”,就是維護憲法,確保依據基本法建立的香港政治體制和秩序不受分離主義侵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