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存款保險條例出臺 最高償付50萬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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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中新網報道,國務院正式發布《存款保險條例》,該條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中國醞釀了21年之久的存款保險制度正式建立。根據條例,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元,央行此前測算,這一標准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專家分析,存款保險條例出臺為金融市場化提供了安全網,我國利率市場化或加速推進;也激勵商業銀行充分競爭,提升服務質量和風險管理能力,但不會導致存款大範圍搬家的現象。

  

償付上限50萬元可保護大多數存款人利益

  

存款保險,是指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並采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

  

根據條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央行根據2013年底的存款情況進行測算,50萬元的償付上限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對中新網財經頻道分析,50萬元的償付上限兼顧了國外的標准和國內的實際情況,這一標准相當於我國人均GDP的12倍,能夠覆蓋絕大多數儲戶的存款。而且超過50萬元的存款也不是完全無法得到保障。金融機構一旦發生風險,往往采取轉讓、接管或者其他措施。絕大多數情況下,不管是多少存款,一般都延續到新的機構,能夠得到充分保障。

    

織就金融安全網利率市場化或加速推進

  

央行表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更好地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維護金融市場和公眾對我國銀行體系的信心,推動形成市場化的風險防範和化解機制,建立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促進我國金融體系健康發展。

  

宗良分析,存款保險制度與我國金融改革發展的進程比較一致,是金融市場化改革的安全網。通過存款保險這一市場化、專業化的處置平臺,能大大降低金融風險的處置成本,實現快速有序的市場化退出。

  

自1993年12月份首次提出以來,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經過21年的反複論證,目前出臺可謂是瓜熟蒂落。專家表示,最為重要的是,下一步要繼續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降低准入門檻,會出現更多的民營銀行,在這樣的前提下,出臺存款保險制度才能給金融改革的深化形成一道制度上的保障。

  

在今年“兩會的記者會上,央行行長周小川表示,在今年放開存款利率上限是大概率事件。在2015博鰲亞洲論壇年會上,他再次強調,利率市場化這個方向非常清楚,條件也越來越成熟。

宗良表示,一旦利率市場化,各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可能在經營過程中開始出現分化,有存款保險制度負責托底,下一步推進市場化改革就沒有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