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4月7日消息,4月7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原题为《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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