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产经新闻》5月12日发表题为《日本将与印尼联合生产舰艇》的报道称,记者当地时间5月11日获悉,日本政府正在寻求以联合生产方式赢得印度尼西亚的舰艇订单。
报道称,2014年日本出台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规定,允许出口的装备仅限于救灾和警戒监视等用途,要想出口拥有杀伤能力的护卫舰,只能以联合生产方式实现,否则很难获得批准。
据报道,目前日本的竞争对手还包括土耳其和意大利。日媒认为,如果日本中标,无疑将强化与东盟大国印尼之间的安全合作。
报道指出,定于明年3月入列服役的海上自卫队新型护卫舰FMM,将是与印尼联合造舰的第一种原型舰艇。除了反潜、防空和水面战斗外,该型护卫舰还具备反鱼雷能力。
报道表示,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为日本向海外出口防卫装备开辟了道路,但根据三原则的规定,获得出口许可的只能是用于救灾、运输、警戒、监视、扫雷等任务的装备。2020年8月,日本与菲律宾签署的防空雷达出口协议实现了日本国产成品装备首次出口,这里的雷达就属于警戒和监视用途。在舰艇方面,救援舰、运输舰等是可以获得出口许可的,但装备有舰炮的护卫舰则很难获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