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緣何高調反擊《巴倫周刊》報道?

香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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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巴伦周刊》(Barron's)9日在头版头条刊登3000字长文,预言阿里股价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下跌50%。对于此预测,阿里巴巴迅速发表公開信反駁,並要求雜志澄清。

阿里巴巴指有關的“煽情”報道缺乏媒體應有的三個重要元素:誠信、專業和公平。此外,有關報道的數據有誤,加上作者選擇性使用數據和資訊,得出誤導性的結論,阿里集團必須反駁,以正視聽。

分析师質疑報道“嘩眾取寵”

《巴倫周刊》的報道聲稱,阿里巴巴的增長速度放緩、市盈率過高、禁售期將屆滿因而可能被大量拋售、阿里巴巴提供的人均消費額過高、公司管治有問題等等。

新鴻基金融財富管理策略师溫傑對《巴倫周刊》報道的結論表示有保留。他說:“整體上Barron's報道所提及的原因,沒有一個是致命的,特別是阿里股價已經跌至低過招股價,是否還有很大下跌空間?除非美股出現熊市及整個市場崩潰,又或者營運數據被发現造假,否則機會不大。”

中亞證券研究部董事崔永基亦質疑報道有“嘩眾取寵”之嫌。他說:“Barron's比較武斷,這樣快便講阿里股價可能跌50%,雖不至於信口開河,但有誇大成份。這本外國財經媒體雖然有份量,但在針對中國公司的時候,報道會誇張一些。外國報道多數誇大中國目前經濟衰退情況,過於悲觀,其實國家有很多方法可以穩定經濟放緩的情況。”

阿里指巴倫周刊“毫不嚴謹”

阿里巴巴集團資深副總裁(國際企業事務部)吉姆金森(Jim Wilkinson)14日《巴倫周刊》總裁兼總編輯发表公開信。對於《巴倫周刊》報道稱阿里巴巴的市場份額被對手蠶食,威爾金森狠批作者只以所謂的“《金融時報》網上購物者研究”為依據,研究毫不嚴謹。他續稱,《巴倫周刊》質疑阿里的活躍買家數量達3.67億,與中國網購人數相同,卻不知CNNIC最新統計,至今年6月底,中國市場活躍網購者實際上為3.74億人。

就《巴倫周刊》文章質疑阿里巴巴指中國內地網購消費額高於美國消費者26%,威爾金森作出更正:「用戶人均每年消費是6759元人民币或1056美元,而不是作者所指的1215美元。據美國政府統計以及Forrester Research的數據推算,美國活耀網購者每年人均消費是1665美元,實際數據較作者引用的金額高出73%。」他強調,作者高估中國網購者消費額以及低估美國消費額,令《巴倫周刊》報道的結論毫無說服力。

溫傑則說:“表面上這數據質疑是很具殺傷力,因為內地人均收入不及美國高,但內地消費者使用手機購物非常普遍,起碼領先香港很多,所以覺得情況不是完全沒有可能出現。”

威爾金森更指,“作者的言論顯示他缺乏對電子商務和阿里巴巴實力的了解,忽略了根本的一點,即物流是網上商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他表示,阿里巴巴致力於整體客戶體驗,主要物流戰略是與其他公司合作,利用專業知識和規模。

另外,對於阿里巴巴股東並不實際擁有公司股權的指控,威爾金森指有關說法是誤導。他強調,阿里巴巴股東擁有中國營運附屬公司的100%股權。截至2015年底,阿里86%的收入,以及95%的資產,來自這些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

公司業務透明有助換回信心

市場分析指,今次事件肯定會對阿里形象有打擊,影響投資者對公司的觀感。溫傑說:“雜志在美國很有名,又放在頭版故事,阿里在美上市,對企業形象一定有沖擊,影響可大可小。”他認為,在《巴倫周刊》的所有指控中,最大隱憂只有數據方面的問題,“如果數據是假的,增長其實沒有這樣強勁,外界對公司的觀感將完全不同,絕對會有訴訟,股票被拋售,但這一刻看不到這樣的情況。純因為懷疑就推斷股價跌50%?我不知道如何推論出來。除非真的做假,否則高位計90多美元,跌至60多美元,再跌至30多美元,由市盈率跌20多倍跌至10倍,對於阿里這樣仍然高速成長企業來講,太過誇張。我認為公司的前景中性。”

溫傑指,阿里只要業務上盡量透明化,每月公布相關營運數據,令投資者了解多些營運模式,並進一步厘清云峰基金與阿里當中的利害的關系,相信會增加市場對阿里的信心。

談到對阿里巴巴的投資建設,崔永基表示,管理層看股價跌會做很多功夫挽救業績,投資者應否買入,要再看定一些,看看未來一季,即過了今年底情況再決定。已經持貨者可以觀察或者減持,不用恐慌性全部沽售。

阿里巴巴的反駁

1.作者基於不正確的計算。

a.將2015年的25倍市盈率,當作未來一年的市盈率,市場估計阿里巴巴2016年市盈率為20倍。

b.將阿里巴巴市盈率與eBay比較缺陷,eBay不在中國運營。2015騰訊和百度市盈率分別為31倍和24倍。

c.阿里巴巴網絡於2007年11月IPO價13.5元,2012年6月以相同價私有化,恒生指數下跌34%。

2.作者認為競爭對手蠶食市場份額,但其實淘寶和天貓在電子商務份額超過最接近對手份額2倍。

3.報道基於錯誤數據作出結論。

中國網購活躍人群截至2015年6月30日為3.74億,不只報道所說的3.67億人。

4.作者缺乏對電子商務和阿里巴巴實力的了解。

5.作者說阿里巴巴股東並不擁有公司是誤導。

6.作者攻擊阿里巴巴的公司結構,但這項已在招股書上說明。

7.作者忽略阿里巴巴承諾作出反假冒的承諾和保護消費者和知識產權擁有者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