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双浦镇湖埠自来水异常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中新网杭州8月30日电(钱晨菲)30日,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官方获悉,日前该区发布《“7·26”双浦镇湖埠自来水异常事故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称,2020年7月26日13时左右,西湖区双浦镇湖埠村发生一起自来水异常事故,影响到446户(表)用水安全,直接经济损失约241.3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悉,事故发生的双浦易腐垃圾处置点于2019年12月16日完成安装通电并开展调试试运行。之后,根据运行记录,因受疫情影响,开展间隙性调试。2020年7月26日上午,该项目运营单位歙县敬一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良通知公司设备操作员刘强开机试进料,刘强接到指令后,未按照规范对整套系统、设备阀门、水泵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操作,造成滤罐内反冲洗水通过处置点内给水管进入市政自来水管。
7月26日13时30分许,接到投诉后,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之江分公司派出抢修班到湖埠村进行排查;当日傍晚,启动应急预案,对有投诉的用户进行水表拆除和污水排放,并排放主线管网水,查找污染源。7月27日11时许,发现疑似污染源为双浦易腐垃圾处置点,关闭了管道控制阀门;16时许,对该处置点关阀拆表进行物理隔离,确保该处置点内部工艺管道与市政供水管道彻底断开;同时,立即对区域内管网进行冲洗排放。7月28日上午,管网水质经检测合格,恢复正常供水。7月31日,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再次组织对区域内管网进行全面消杀,至8月1日凌晨4时结束,目前,水质检测合格。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调查组得出如下专家意见:根据总包方自查情况结合水质检测数据,确认本次事故污染源为易腐垃圾处理工序中的滤罐;因设备总包方施工安装过程中存在缺陷以及设备运营单位当日不按规范操作,在滤罐反冲洗过程中反冲洗水输送管的瞬时压力大于自来水管水压时,引发了反冲洗水通过处置点内备用给水管进入市政自来水管,导致发生此次事故。
《调查报告》对事故的处理意见显示,广州希奕餐厨降解设备有限公司在双浦易腐垃圾处置点设备安装现场负责人李南山、歙县敬一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项目现场直接负责人曹良、歙县敬一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备操作员刘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杭州西湖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峰和分管副总经理赵国建,疏于管理,未有效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西湖区纪委监委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