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通报,针对家长和网友的反映,经查,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缴。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江苏省
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给予袁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教育部门将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对教师的教育管理责任,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育全过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新闻背景:
2020年6月4日下午3时15分,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一女生缪某某坠楼。事后,网传该小学生疑因作文被老师批注“传递负能量”而跳楼。
6月12日常州市金坛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未发现当天课堂中老师袁某某存在辱骂、殴打学生情况。公安部门通过现场勘查、查看监控录像和走访调查等工作,排除他杀。
此后在6月18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通报,近日,媒体报道和网友反映,金坛区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存在曾经收受微信红包、校外补课、体罚学生等行为,区教育局决定对该教师展开调查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