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糾紛和村官腐敗折射基層民主監督缺失

APD NEWS

text

因徵地問題引發1死3傷的山東平度“3·21縱火案於25日告破,警方查明縱火案為工地承建商與村幹部指使他人實施。專家表示,徵地問題頻頻引發糾紛,土地作為農村集體資產的核心,成為一些村幹部謀私利的工具,暴露出中國基層民主監督的缺失。

21日淩晨2時左右,山東省平度市鳳臺街道杜家疃村農田裏的一處帳篷起火,導致四名守地農民一人死亡、三人不同程度受傷。據現場群眾反映,杜家疃村自去年以來就存在因徵地引發的矛盾。

25日,警方查明案件為杜家疃村主任和被徵土地工地承建商指使他人實施。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說,“一再發生的徵地流血事件,暴露出在中國當前城鎮化過程中,農村基層民主監督缺失。

雖然基層民主已在中國推行多年,但是在村民自治的實踐中,民主制度卻沒有充分發展起來。

周漢華表示,在部分地區,村幹部成為不受村民約束的獨立意志的主體,對普通村民而言,尤其是在涉及重大利益分配的徵地過程中,對安置辦法的制定、集體資產分配很難有發言權,“村幹部被收買,徵地制度被扭曲,最後吃虧的還是農民。

按照中國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授權和程序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徵收或徵用,並給予補償。在徵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徵地農民。

在平度“3·21縱火案中,杜家疃村涉事土地面積約134.37畝,其中100畝左右是村民口糧田。被徵土地用途由最初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最後卻被房地產開發公司競得。而對於土地徵收有沒有履行發通知、公告,杜家疃村相關負責人也無法提供相關證明。

部分村民堅稱對自己的承包地被徵收“不知情,而已經領取部分補償款的村民也表達了當初的顧慮:“儘管自己沒有同意賣地,但還是簽字領取了部分補償,因為我擔心,如果不領,可能就會一無所有。

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農村集體資產面臨被掌握集體資產實際管理權的村幹部轉化和稀釋的危機。

就如何解決徵地糾紛和村官腐敗問題,周漢華表示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兩條腿同時走路。其中,“自上而下要求上級部門的法律監督到位,對於造成惡性事件的犯罪行為要從嚴處理。

“要努力將村民大會與村委會啣接起來。村幹部可能會被收買,全體村民卻不可能被收買,權力落到村民手裏,村民會議、代表會議真的發揮作用,村幹部才有可能真正受到村民的監督。周漢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