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一帶一路”戰略設想影響重大。一方面,我們可以把資金貸出去,用活過剩的外匯儲備;另一方面,可以把過剩產品銷售出去,利用好過剩產能,從而在中國境外創造一個新興的大市場。但是其中也存在著某些風險,值得警惕。
首先,作為資金提供者,我國可能面臨資金無法收回的風險。如果資金接受方發生政局變動,那么如何收回資金就是需要提前進行研究的現實問題。為此,我們可能應當加強與發達國家之間的政策協調,尤其是要注意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作用,積極參與“巴黎俱樂部”和“伯爾尼協會”等相關機制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其次,作為產品提供者,我國可能面臨國企改革動力不足的風險。如果該項目由國有企業主導且成為唯一的受益者,可能會加速國有企業的合并與壟斷,從而使國企改革出現倒退跡象。為此,建議在規劃“一帶一路”戰略方案時能夠明確規定:國有企業必須進行徹底改制后才能參加該項目,以此來倒逼國企改革。
再次,國家和企業可能面臨技術創新動力不足的風險。當過剩產品能夠很容易地銷售出去、過剩產能都被利用起來時,科技創新的腳步反而可能會放緩,會出現創新動力不足的現象。為此,建議國家盡快立法,規定一些底線,比如國內的技術創新投入不得低于對外投資或者對外貸款的增長速度,以此來確保國內的技術創新擁有足夠的資金支持。
最后,由于我國缺乏納稅人意識和監督約束機制,如果一哄而起,可能會形成新的債務隱患。如果說,十五年前,我國的債務人主要是國有企業,今天我國的債務人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話,那么,倘若我們不從現在起就注意加強風險管控,十五年后的主要債務人就很有可能變成了外國政府或企業,到時候我們又將如何來化解債務風險呢?
總而言之,“一帶一路”戰略構想提出來后,社會各界紛紛進行了解讀和論證,但是對于潛在風險的關注和對防范風險措施的研究不足。為了使這一偉大構想能夠順利實施,并且實現美好初衷,希望有更多的官員和學者關注與之相關的風險評估與風險防范。
(魏加宁: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部巡視員、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