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济宁的一档唱歌比赛节目中,主办方邀请一个8岁小童星当评委,当众点评成年人唱歌引发网友热议。网友纷纷表示此举太不尊重选手,小孩点评长辈非常不礼貌等。
8月3日,童星经纪人黄女士接受采访表示,这个比赛活动不是选秀节目,是当地举办的一场比赛。针对网上反对的声音,黄女士反问道:“你们有她出名吗?”
黄女士这句反呛很没有水平:既然是一档歌唱比赛,选评委不应该是看专业水平吗?这当然不是说,这个孩子因为年龄小就不够专业,而是说,名气不是专业度的标准,拿“你没有她有名气”来反驳网友,格调不高,也没有说服力。
至于一些网友说一个毛头小孩在台下去点评长辈,“很不礼貌”,我觉得也大可不必。现在早就不是论资排辈的年代了,不能因为年龄剥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评价的资格。如果这名小女孩有一定的专业积累,而表演者都是大众素人,她并非不能评说几句。
我真正担心的是,这样的活动,到底适不适合一个8岁的孩子?对她未来的成长会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其实,从黄女士的回答中,我们大可以窥见比赛选择小女孩做评委的原因,就是看中了她的名气,她是作为一个“卖点”出现的。在网上零碎的视频中,我们也能看到每当这个孩子点评时,都有人拿着摄像头对准她,女孩成功吸引了眼球,主办方的目的达到了。
但这样的操作,却让一个小孩过早地介入了成年人的名利社会,对孩子未必是好事。成年人社会的生存法则、行为方式跟童年社会是大为不同的。
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一书中就指出,成年人一股脑地向儿童灌输他们不曾提出问题的答案,使他们在语言行为、饮食习惯、休息娱乐等方面日趋成人化,而这恰恰构成了“童年的消逝”。同样,让一个8岁孩子去做成年人的评委,这不是她成长的自然状态,也会加速她的“童年的消逝”。
从教育规律而言,什么年龄做什么事才是正确的选择。童年是一个人人格与价值观养成的初始阶段,孩子只有成长在与其年龄相配的环境下,才能培养出健全的人格。
成为童星,频繁地与成人世界的舞台、摄影棚、片场这些名利场打交道,并不契合孩子的成长氛围,最终还可能让孩子因为过早沾染成人习气,影响以后的人生道路。
包括这名8岁的小童星在内,其实他们的发展路径,并非是依据自身的自由意志自然成长,而往往是父母与经纪公司的合力“制造”。而那些致力于将孩子打造成明星的父母,很多时候满足的只是自己内心深处关于名与利的隐秘欲望;那些所谓的童星公司、经纪人公司,利益也才是他们最根本的追求。
避免孩子的童年被提前“透支”,最该保持清醒的是成年人,尤其是父母。他们需明白一个道理:父母既是孩子的起跑线,也是孩子的天花板。人格发育期的孩子需要合理的人生规划,遵从成长规律人生的“地基”才能稳固。这正是:功利主义要不得,服从天性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