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现场。 鲁丹阳 摄
中新网西宁3月26日电(鲁丹阳)记者26日从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出台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显示,青海全面禁止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是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遗传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也是高寒生物自然物种资源库。
据青海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志勇介绍,《决定》对现行规定的禁捕范围进行了强调,即:国家和青海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野生动物。并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决定》进一步细化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范围: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青海省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同时规定:因科学研究、疫源疫病监测、人工繁育、医药利用、公众展示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此外,《决定》严格落实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交易及其相关行为。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决定》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有利于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从源头上做好疫情防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和美丽青海建设。”李志勇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