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屠轶钦 摄
中新网杭州9月21日电(记者 赵晔娇)21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浙江省政府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目前浙江省初步建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财政共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8.63亿元。从2019年起,省级养老服务转移支付资金从5.37亿增加到8.25亿,并单列项目下达,同时还安排了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资金4000万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共获中央补助资金2.1亿元。
此外,在“十三五”期间,浙江共供应养老服务产业用地4109.35亩。明确城镇新建住宅项目应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且最低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
得益于系列举措,浙江养老服务业总体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2020年6月底,浙江共有养老机构2435家,床位45.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9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一半以上。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政策,1465家养老机构、788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6万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参加保险。
社区和居家养老是中国养老的传统,浙江的居家社区养老实现了创新发展。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4万个,实现全覆盖;建成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49家,覆盖率61.6%。
近年来国家在推动的医养结合在浙江也得到了逐步实现。目前浙江建有康复医院66家、护理院69家、疗养院12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占比达95%。至2020年6月底,浙江已建成182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115家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分别有235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410家医院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还有5个市(县)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累计参保人员829万人,待遇享受19416人,基金支出1.56亿元。
为了进一步提高老年福利水平,浙江率先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一类对象补贴标准提高到机构1.5万元、居家6000元,二类对象范围不断扩大。2019年,浙江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共35.7万人,补贴金额3.8亿元。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逐步提高,该省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共135.8万人,年补贴金额7.1亿,每人补贴不少于50元。
目前浙江省每百万人中的百岁老人已达73人,接近联合国长寿地区标准(75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