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獲獎者是如何評選出來的?

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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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周一連串諾貝爾獎的出爐讓人們越發關注一個問題:如何認定誰是突破性創新的先鋒?

參與評獎過程的人士稱,人類已經完成了如此多的基本發現,所以如今的創新通常是較小的進步,發現過程中通常也會牽扯到更多的人。一般來說,意識到某一特殊發現或發明的重大意義需要一定的時間,而確定誰是第一個發現者的任務也變得越發艱巨。

利丁(Lidin)博士是化學獎評審委員會六名委員之一,每年要對幾百名候選人進行篩選,按照阿爾弗雷德•諾貝爾(Alfred Nobel)遺囑中的規定,選出誰的發明對人類貢獻最大,應該獲得800萬瑞典克朗(約合110萬美元)的獎金。

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負責向諾貝爾學院(Nobel Academy)推薦候選人。諾貝爾獎最初設有五大獎項,由五個評審委員會獨立負責。諾貝爾經濟學獎是後來增設的,一個相似的評審委員會也隨之誕生,負責選拔該獎項的年度得主。

在此過程中,評審委員會要花上無數個小時來追溯一項發現是如何發生的(許多情況下,該發現已經存在了幾十年),幾百名可能的研究人員中誰有洞察力讓科學向前飛躍了一大步。

利丁說,在物理界的很多領域,一篇典型的論文都有2,000位作者,要確定誰做了什麼簡直難於登天。

例如,今年的物理學獎得主,在日本出生的赤崎勇(Isamu Akasaki)、天野浩(Hiroshi Amano)和中村修二(Shuji Nakamura)發明了藍色發光二極體(LED),為LED燈在上世紀90年代誕生鋪平了道路。二十年之後,這一高度節能光源正在全球範圍內取代白熾燈。利丁表示,總體而言,要弄清楚誰在哪個實驗室裡朝著某個發現(往往發生在幾十年前,而當時沒人知道它的影響)具體做了些什麼會很困難。

日本照明產品公司日亞化學(Nichia Corp.)本周早些時候指出,其前雇員中村修二在藍色LED的發現中所起的作用也代表該公司及其許多員工的努力。中村修二就該發明的報酬問題與日亞化學打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

諾貝爾醫學獎評審委員會委員安德森(Jan Andersson)強調,能夠證明某一事物何時及如何在世界上被首次發現十分重要。他表示,隨著媒體管道的增多,這方面的挑戰越來越大。他半開玩笑地說,推特(Twitter)算不算是個合格的來源?

把事情做好是十分重要的。諾貝爾獎被視為同類獎項中的最高榮譽,獲獎者一般能獲得擴大自己研究和為新研究專案尋找資金的無限機會。

在選拔工作如此困難的情況下,諾貝爾獎委員會偶爾也會受到外界對其忽略真正的創新者的批評。

例如1974年,英國科學家賴爾(Martin Ryle)和休伊什(Anthony Hewish)因發現脈衝星而獲得了諾貝爾物理學獎,而最初注意到這一不尋常事物的愛爾蘭科學家貝爾(Joselyn Bell)則遭受冷遇。

2003年,美國科學家雷蒙德•達馬迪安(Raymond Damadian)為自己在諾貝爾醫學獎的評審中受到忽視而提出抗議,而當年的醫學獎頒發給了保羅•勞特布林(Paul Lauterbur)和彼得•曼斯費爾德(Peter Mansfield),以表彰他們在核磁共振成像技術領域的發現。一個名為“雷蒙德•達馬迪安的朋友們(The Friends of Raymond Damadian)的組織甚至在美國和瑞典的報紙上刊登整版廣告,並以“必須糾正可恥的錯誤作為標題,目的是讓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改變決定。

這絲毫不起作用。根據諾貝爾基金會(Nobel Foundation)的規定,諾貝爾獎項一旦頒發,就是最終決定,沒有申訴的可能。

利丁說,有許多“灰色區域需要考慮,包括學科之間越來越多的交叉重疊。很多時候,一位元化學獎得主也可以成為醫學或物理學獎得主。

他說,評審委員們總在一起討論,大家不希望最後出現這種情況:評委會在互不知情的情況下向同樣的獲獎者頒獎,或者更糟糕的是,向不同的人頒發同一研究領域的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