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專家質疑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狐假虎威”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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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顏昊 淡然 張雅詩)參加在香港舉辦的海洋爭端解決國際法研討會的國際學者16日表示,對南海仲裁案作出所謂最終裁決的臨時仲裁庭,實質是一個“草臺班子”,但打著“常設仲裁法院”的旗號蒙蔽了許多人,其“狐假虎威”的目的就在於增加自身的所謂合法性和權威性。

美國弗吉尼亞大學國際法教授邁倫·諾德奎斯特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強調,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根本不能稱之為一樁由常設仲裁法院受理的仲裁案。海牙常設仲裁法院與南海仲裁案之間沒有任何法律層面的關係,“僅僅為處理這個仲裁案提供付費的場地、發放新聞稿等服務而已。”

實際上,南海仲裁案所謂最終裁決公佈之後,許多國際司法機構紛紛與這個臨時仲裁機構劃清界限。聯合國旗下的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等均向新華社澄清,與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毫無關係。

諾德奎斯特對記者說,這個仲裁案成為熱門話題以後,很多人都把相關的機構弄混淆了。南海仲裁案的五個仲裁員並不是由位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指定的,而是由位於德國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前任庭長日本人柳井俊二指定的。

在諾德奎斯特看來,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自己決定自己對仲裁案有管轄權”,雖然不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約》),但從法理上看是有問題的。

“臨時仲裁庭在程序審理階段的一個聲明說,我自己確定自己有管轄權,並以此當成為自己辯護的理由。然後,這個臨時仲裁庭又故意捏造出一堆理據,這些理據以及在此基礎上的裁決表面上看似乎說得通,但從根本上說是完全不公平的,”諾德奎斯特說。

德國波恩大學教授斯特凡·塔爾蒙表示,從此次臨時仲裁庭所謂最終裁決結果看,國際社會應該反思目前的《公約》等海洋爭端解決機制是否合理和完善,目前國際海洋法法庭有21個仲裁員,一定會比只有五個仲裁員的仲裁小組能作出更公正、平衡的裁決。

塔爾蒙說,此次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員指定也是一個需要反思的大問題。目前世界上有160多個國家是《公約》的締約國,但只有30個國家參與指派國際海洋法法庭仲裁員,其中又只有三個是亞洲國家。

“我認為,國際社會只有更認真嚴肅地對待指定仲裁員這一事項,今後才能建立更客觀中立的仲裁庭。這次所謂的裁決先例不僅和中國、菲律賓有關係,今後它還可能被其他國家所利用,為自己特定的政治利益服務,這是國際社會在看待此次仲裁結果時不能忽略的問題。”塔爾蒙說。

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傅崐成對新華社記者說,實際上,設在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只是一個為仲裁提供書記服務的機構,類似於世界各地的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委員會或仲裁協會,與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權威性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傅崐成說,此次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只是臨時搭建的仲裁小組而已。第一,這個臨時的仲裁小組根本不是一個法院;第二,五個作出所謂裁決的人也不是所謂的法官,其實就是仲裁員而已;第三,整個仲裁案實行的是誰提起仲裁誰出錢,這也影響裁決的公正性。

記者從海牙常設仲裁法院的官方網站發現,該機構提供的秘書服務都是明碼標價,手續費2000歐元、租用聆訊室一天1000歐元、聘用法律秘書每小時175歐元……因為中國政府最初就堅持不參與強制仲裁的立場,仲裁案的全部仲裁費用均為菲方所付。

傅崐成認為,應該要求聯合國通過決議,建議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改名。“該機構成立於19世紀,那時候全世界沒有其他的國際司法機構,叫‘常設’情有可原。但現在21世紀了,國際上有清楚的司法和準司法的區分,有聯合國下屬的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的設計。那麼這個機構還叫‘常設’、叫‘法院’就不合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