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並軌實質啟動 多地公佈實施辦法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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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並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目前,山東、上海等一些地區陸續公佈了當地的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明確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多地公佈養老金“並軌”方案

今年1月份,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決定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後實施”。

隨後,人社部、財政部下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明確了相關時間表,要求各地在“今年5月底以前”上報方案。

其中,山東改革的步伐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山東省發佈了《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改革相關配套政策,標誌著山東省養老金“並軌”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

7月31日,江蘇省出臺了《江蘇省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7月15日,上海印發《本市貫徹〈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施辦法》。而在此前的3月份,四川也出臺了相關意見。

各地確定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養老金“並軌”後,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告別“免繳費”時代。對於這些人來說,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每個月自己要交多少養老保險費。

事實上,個人的繳費多少與繳費工資基數相關,但對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各地的規定卻不相同。

其中,山東省規定,機關單位(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以及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

而上海則在實施辦法中明確,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可見,各地政策不盡一致,繳費水準也將不一樣。據媒體報導,陝西財政廳在今年初解讀《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時,曾透露了中央設計的繳費水準。

此前報導指出,為實現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中央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全國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月人均將提高1200元左右(平均數據,具體到個人會有所不同),其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600元左右(繳納個人帳戶養老金400元左右,個人繳納職業年金200元左右),從津補貼或績效工資中納入300元左右,實際淨增資300元左右。

部分人員“增不抵繳”,官方採取措施

事實上,為了降低養老金“並軌”難度,保障改革順利進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也同步進行了調整。

“截至7月底,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兌現工作已全面完成。”人社部近期通報,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所有人員的基本工資都是增加的。由於調資工作結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推進,且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個人繳費工資的高低差異較大,具體到個人,扣除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後實際增加的工資有多有少。

而一些暫時沒有正式實施養老保險改革的地區採取了預發的措施。其中,湖南明確,對於在職人員工資調整,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預發,待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正式實施時多退少補。

在一些收入水準較高的地區,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金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長張祖德7月29日曾透露,由於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和養老保險並軌同步實施,一部分群體會出現“增不抵繳”,為避免這種情況,北京市人社局請示了人社部和財政部,擬定了北京市的解決辦法,確保每一名工作人員工資不下降,同時略有提高,水準在人均1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