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斤精瘦肉复称8.4斤,20斤豆腐干复称9.4斤,21.8斤红萝卜复称7.4斤,20斤黄瓜复称1.4斤等,当日营养餐虚列259.57元……这两天,陕西汉中市纪委监委对西乡县廷水小学营养餐监管失职的通报,引发了舆论热议。据通报,2018年5月17日,西乡县委第一巡察组在该学校营养餐操作室对当日营养餐食材逐一复称,发现营养餐严重“缺斤少两”。
虽然已是陈年旧事,2018年12月,该校校长、副校长、营养餐管理教师都受到了处分,可这是这事首次被呈现在公众眼前,而这么严重的克扣,也令公众目瞪口呆。“从孩子嘴里抠食吃,吃相真丑陋”“缺失的那些肉被狗吃了”“克扣学生营养餐良心不会痛吗”……公众的愤慨,从网友跟帖中可见一斑。
营养餐关系到无数农村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业状况。可好端端的民生工程,却在执行过程中遭遇不少问题,如采购环节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如营养餐费被克扣而落入个人腰包,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和吃饱都不能确保。在这事上,幸亏当地巡察组突击抽查查出问题,但这问题到底存在了多久,若非复称又会持续多久,也是个疑问。
被克扣营养餐的小学生,往往正处于活蹦乱跳的年龄。如果真的被长期克扣,又怎能给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提供足够的营养?
几年前,媒体曝光了国家级贫困县周口市太康县某小学校长连续2年克扣全校100多名学生的营养膳食补助物资,累计克扣的物资金额达10万元之多;贵州贞丰县纪委也曾通报该县鲁容中学挤占学生营养餐用于“陪餐教师”加餐的事情;后来,还有地方又曝出小学营养餐仅半碗素面条的消息…… 营养餐不是唐僧肉,这是个底线要求和基本常识。但层出不穷的营养餐问题,既考问相关人员的道德良知,也提示监督约束机制必须嵌入到营养餐监管的各环节。
早在2012年5月,教育部、中宣部等十五部门以教财〔2012〕2号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对于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供餐内容与模式、食堂建设和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详细规范。
本应有章可循,但实施过程中何以变样走调?规定不可谓不详细,但关键在于监督环节未能做到真正公开透明。以营养餐为例,如果招标采购等环节未能公之于众,家长与学生就很难及时监督。略有克扣,往往很难感知,只有发生安全事故或“半碗素面”之类的明显离谱情形,才会暴露出来。
阳光所到之处,自然就不会有黑暗。要保证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一样都不能少。对于“19斤肉复称仅8.4斤”的夸张情形,除了上级部门的监管之外,建立透明的过程公示和清晰的轨迹追溯体系,显然是重中之重。
□胡欣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