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公布了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矿集团)的反馈意见。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称督察组)认为,五矿集团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与中央企业应起到的引领示范作用还有差距。
督察组认为,五矿集团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落实工作不力、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突出四大问题。
督察组称,在具体工作中,五矿集团存在重扩张、轻环保问题。
五矿集团为进入稀土领域,明知赣县红金公司产能批建不符仍完成收购;放任赣县红金、定南大华等企业未批先建,在污染治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多次向其下达超过环评批复产能的生产任务指标。
五矿集团下属的鲁中矿业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采用崩落法采矿,导致矿区出现11公顷的塌陷地块,也未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另有一些五矿集团下属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淡薄。2015年以来,仅辽宁、江苏、湖南等11个省(区)生态环境部门就对五矿集团下属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120余次。
中冶陕压重工设备公司、湖南有色集团公司、衡阳水口山金信铅业公司等企业,甚至不接受不配合地方监管。
督察组还发现,五矿集团对下属企业上报的总量减排数据仅作简单审核,对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关注不多。
例如,中冶公司对所属葫芦岛锌业公司从控股转为参股后,将该公司排放的约8508吨二氧化硫当做集团公司的减排量,占2016--2018年全集团二氧化硫总减排量的95%,整个集团二氧化硫减排沦为数字游戏。
督察组还指出,五矿集团对下属企业环境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不力,对下属企业环保考核问责多流于形式。长期以来,环保工作仅占业绩考核权重的2.5%,2019年甚至规定,除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外,环境问题最多只能扣2分。
2017年,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多家下属企业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点名通报,2018年湖南有色化学需氧量超总量排放,南昌硬质合金公司环保问题一直未整改,但在考核中均没有体现。鲁中矿业内部业绩考核不仅不考核环保,反而对矿山超采行为给予奖励。
在整改落实工作上,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五矿集团虽编制了督察整改方案,但未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也未印发实施。
2016年,中央对江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收到群众关于五矿稀土(000831.SZ)旗下的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下称赣县红金)异味扰民问题举报五起,但该企业仅对1个萃取车间进行整治,其余三个车间废气扰民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督察组称,2018年6月,赣县红金列入搬迁计划后,干脆彻底搁置废气治理改造工作,仅在萃取槽设置水封以应付督察检查。
五矿稀土为五矿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界面新闻记者发现,五矿稀土4月30日发布的一则公告称,截至目前,赣县红金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及搬迁奖励共计约1.55亿元,这将为五矿稀土2020年度利润总额贡献约8500万元。
在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上,督导组认为,五矿集团部分下属企业管理粗放。
例如,水口山集团下属金信铅业公司厂区环境混乱,含铅烟尘不能完全收集,除铊设施管道跑冒滴漏严重,反射炉等工序产生的废渣随意露天倾倒。
五矿稀土下属的定南大华公司,偷排化学需氧量超标10余倍的工业废水,被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暗查发现,此次督察进驻期间仍在偷排废水。
现场监测发现,该公司雨水沟废水pH值为10.86,化学需氧量浓度96毫克/升,超过排放标准0.37倍。
界面新闻记者发现,五矿稀土董事长黄国平已于4月30日因工作原因请辞,不在五矿稀土担任任何职务。
督察组还指出,五矿集团旗下南昌硬质合金公司私设偷排口,偷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396毫克/升,氧化钨车间长期直排含氨尾气,导致周边大气氨浓度超标明显。
此外,五矿集团下属株冶集团(600961.SH)约2万吨搬迁遗留废渣、五矿铜业1.2万吨废渣、闪星锑业6000余吨砷碱渣、水口山公司5000余吨含重金属危险废物、中冶瑞木公司1000余吨镍铁渣等,均未得到及时处置,存在环境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