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濟高速燃爆事故21人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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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26日電(記者陳菲)記者2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在介入晉濟高速公路山西晉城段岩後隧道“3·1”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調查中,已依法對21名事故所涉責任人以涉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和賄賂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今年3月1日,晉濟高速公路山西晉城段岩後隧道發生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傷,42輛車被燒燬,直接經濟損失達8197萬元人民幣。

事故發生後,最高檢直接組織查辦。經調查發現,在這一事故中,道路運輸管理、品質技術監督管理、高速公路管理、高速交警等部門相關責任人存在失職瀆職問題。

截至目前,檢察機關已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和賄賂犯罪依法對山西省晉城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杜濤一、山西省晉城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馬春平、河南省孟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郭新明等21人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查辦工作取得顯著成果。

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重大責任事故調查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做好立案偵查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固定完善證據,確保辦案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