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新華社發
【亞太日報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第665號國務院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將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域面積明確為85平方公里,同時,將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珠海市邊界之間的關閘澳門邊檢大樓段,即澳門特別行政區關閘以北至珠海邊防檢查站原旗樓之間用於興建澳門特別行政區新邊檢大樓配套設施的地段,劃歸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行政區域調整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界線包括陸地和海上兩部分。
陸地部分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與廣東省陸界相連,界線包括:一是關閘澳門邊檢大樓段,即以關閘澳門邊檢大樓北側界線作為區域界線。二是關閘澳門邊檢大樓西側鴨涌河段,其中,從關閘澳門邊檢大樓地段西側與鴨涌河澳門一側堤岸交匯處起,沿鴨涌河至規劃的粵澳新通道(青茂口岸)珠海出入境大廳西南側邊線與鴨涌河澳門一側堤岸交匯處止,以鴨涌河澳門一側堤岸為界;鴨涌河其餘河段以河道中心線為界。
海上部分將過去的習慣水域管理範圍明確確定為海域面積85平方公里。界線包括:一是內港段,即內港錨地以及內港航道北段。二是路氹航道段,即路氹航道(規劃)東邊界。三是澳門南部海域段,即橫琴島大窩山最南端所處緯線以北海域。四是澳門東部海域段,即以九洲港航道西側、崖13-1天然氣管道西側及澳門已開展管理活動的海域邊界為界。五是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段。六是澳門北部海域段,以等距離線法劃定兩地界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