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反貪法案獲“綠燈”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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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郭倩)韓國憲法法院28日裁定,反貪腐法案《金英蘭法》各項條款與憲法並不沖突。這意味著這一法案將如期於今年9月28日起施行。韓國執政黨新國家黨和主要反對黨皆對這一結果表示歡迎。

由於反貪法案對公職人員、新聞從業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工收受禮品、接受宴請等作出限額規定,韓國農業及漁業部門擔心法律實施後影響相關農副產品銷量。商界希望隨該法出臺更詳細的指導方針,以減少對經濟的負面影響。

並不違憲

反貪腐法全稱《關於禁止接受不正當請托和財物的法律制定案》,又稱《金英蘭法》,由前反貪官員、時任國民權益委員會委員長金英蘭大法官於2012年提出,去年3月在國會獲得通過。獲得國會通過後,記者協會及私立學校教師協會等團體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該法是否與憲法一致進行審議。他們認為,《金英蘭法》的出臺是為了確保公職人員公正履行職責,但將記者與私立學校教師也列入適用之列,侵犯了媒體和私立學校的自由。

憲法法院在此次裁決中認定,這一法案並未限制媒體和私立學校相關人員正常開展工作的自由。同時,媒體和學校教育對國家和社會影響很大,若發生貪腐問題會產生較大波及效應,因此適用該法正當合理。

根據這一法律,公職人員、新聞從業人員、私立學校教職員工單次不得收受超過100萬韓元(約合5900元人民幣)的財物或服務,每年收受財物或服務總價值不得超過300萬韓元(17700元人民幣)。

反貪法案還規定,上述幾類人員接受宴請人均費用不得超過3萬韓元(約合177元人民幣),收受禮品價值不得超過5萬韓元(約合295元人民幣),喜喪金費用不得超過10萬韓元(約合590元人民幣)。

爭論不斷

根據韓國現行法律,只有界定公職人員等收受“好處”後存在確鑿的“權錢互惠”事實,才能將其定罪。《金英蘭法》作出的明確規定,填補了難以查證的貪腐漏洞。

然而,從該法被提出以來,韓國社會各界一直爭論不斷。有人認為,這一法案將影響多個行業,然而要真正落實又存在執行上的難度。還有人擔憂,法律實施後將出現黑市,行賄受賄將轉入更隱蔽通道完成。

韓國執政黨新國家黨和主要反對黨均支持推行這一法律。新國家黨在一份聲明中“支持這一法案的理念,即建立一個沒有違規和腐敗的社會”,表示將盡力把潛在負面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不過,一些經濟部門公開要求修正部分條款。服務休閑行業、漁業、農業部門等擔心這一法律實施後,韓國國內消費將受到影響。

新國家黨議員薑錫浩(音)說,金額在5萬韓元以下的農產品禮物並不多。新法律有可能影響韓國牛肉市場行情,因為韓國牛肉比進口牛肉更為昂貴。

在憲法法院作出裁定後,韓國農業部和漁業部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將盡力傳遞來自農民和漁民的擔憂,以降低該法律在實施時對農業和漁業的負面影響。新國家黨眼下正在考慮推動對該法作出修正,不再將農業和漁業產品列入禮品之列。

按照韓聯社的說法,反貪法案的實施與400萬人存在直接利害關系,全體國民生活也將受到較大影響。韓國全國經濟人聯合會表示“尊重”憲法法院裁定,同時要求國民權益委員會出臺具體的指導方針,以確保新法不會對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韓國商業和工業商會提出,該法對合法與不合法的行為界定模糊,可能影響正常的友誼關系和人們饋贈禮品的習慣。(新華社專特稿)